
食品企業內部“吹哨人”實名舉報,最高獎100萬
2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意見提出,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內部員工及相關知情人,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名舉報本企業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線索的,經查證屬實可對“吹哨人”予以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單筆獎勵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由發放舉報獎勵資金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商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企業不得以解除、變更勞動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對“吹哨人”進行打擊報復,出現以上行為的,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