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熱點】“文件傳輸助手”竟是好友假扮?律師解讀
“文件傳喻助手”
“文件傳輸助手”
“文件傳瑜助手”
“文件傳偷助手”
……
你能一眼找出
哪一個是真的“文件傳輸助手”嗎?
用了9年的“文件傳輸助手”
竟是好友假扮?

近日,一則“女子被好友改名文件傳輸助手騙9年”的消息引發熱議。該女子表示,自己是一名電影博主,2015年因剛工作不熟悉微信功能,所以用文件傳輸助手時直接搜索出來兩個相似的賬號,于是選擇了一個用到現在。
最近該博主發現這個賬號發了朋友圈才注意到有問題,稱對方最近才將“輸”改為“瑜”,認為對方有意使用相似的名稱和頭像,且不告知她發錯,有故意偷窺自己隱私之嫌。博主隨后報警,并向微信客服反饋該事件。
這9年來,該女子向“文件傳輸助手”發送過各種照片,包括手持身份證照片、學信網證書、房產證等隱私信息。該女子表示,通過查詢發現,對方沒拿自己的照片辦理網貸,但不清楚是否有其他違法行為。
2月27日晚,該女子更新動態表示,經過投訴,這名用戶的賬號已被封禁。
那么
此類將名字改為與微信功能相似的名字
以及修改相似頭像的行為
是否觸犯法律?

浙江倫和律師事務所王逸蕓律師表示,根據《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第八條相關規定,“互聯網用戶注冊、使用賬號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六)以損害公共利益或者謀取不正當利益等為目的,故意夾帶二維碼、網址、郵箱、聯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諧音、相近的文字、數字、符號和字母等;(七)含有名不副實、夸大其詞等可能使公眾受騙或者產生誤解的內容!
此類將名字改為“文件傳輸(瑜)助手”,以及修改相似頭像的行為可能是出于“好玩”的目的,但也可能是好奇窺探他人隱私甚至是竊取他人信息!無論其出于何種目的,都具有誤導性,會致使當事人誤以為其個人賬號為騰訊官方功能,侵害了當事人的權益,其就算未將當事人隱私泄露也是違法的,且放任不提醒持續窺探的行為更是加重了其侵權行為!
王逸蕓指出,若是這個過程中泄露當事人隱私或者利用當事人信息進行違法犯罪行為,致使當事人的隱私受損、財產損失甚至更嚴重的權益受損,那么其行為或涉及刑事犯罪,如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
“當事人在遇到該類事件時可通過向網信部門投訴、舉報等方式對網上違法和不良信息進行監督,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生態。也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若是涉及個人隱私泄露或違法犯罪行為的,則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蓖跻菔|提醒。
值得一提的是
2023年6月,有媒體發布過
“微信名不能改為文件傳輸助手”的報道
網友測試發現,相似的名字也不行
并且“文件傳輸助手”的頭像也不能更換
小編提醒:
官方助手不會有朋友圈動態或響應消息
在使用任何社交媒體或通訊工具時
都要保持警惕,加強個人隱私保護!
來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