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熱點】男子中獎1000萬偷偷給前妻買房,有啥后果?
假如你買彩票中了1000萬會干啥?
大家的答案可能是“原地退休”、環球旅游
投資理財或是買房買車……
但這潑天的富貴真的降臨時
這名男子的做法直接將他送上了法庭




小周素來愛買彩票,某日,他購買的彩票中了1000萬大獎,稅后到手843萬元。但小周卻向妻子小林隱瞞了此事。獎金到賬當天,小周便偷偷向自己的姐姐轉賬200萬元。此后,小周又用獎金陸續為前妻支付購房款70余萬元。
小林和小周本就感情不和,得知丈夫中了大獎卻瞞著自己,還轉移財產給他人后,小林向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并要求小周賠償其偷偷轉移的彩票獎金270余萬元的三分之二。
法院經過審理,認定雙方感情破裂,準予離婚。小周向其姐姐轉賬以及為其前妻支付房款的款項,均來自彩票中獎獎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小周并未告知小林獎金的獲得事實和使用情況,小周的做法屬于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應向小林賠償其轉移金額的60%。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那么
彩票中獎究竟要不要告知配偶?
故意隱瞞有啥后果?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觀韜中茂(武漢)律師事務所執行合伙人董立律師介紹,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夫妻未對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進行約定的,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對于共同財產,夫妻享有平等的處理權。本案中,男子隱瞞妻子購買彩票中得獎金一事,侵犯了妻子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平等處理權,已涉嫌違法。
另外,該男子中獎后,在未經妻子允許的情況下,向他人轉賬、支付房款,作為妻子可以依法維權追回錢款。我國民法典明確指出,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彩票中獎本是幸事
應與配偶共同分享、共同處理
千萬別因一時私心逾越法律紅線!
來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