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熱點】借5000元要還550萬?網貸如何一步步“困”住年輕人
“門檻低、額度高、放貸快”
為何現在各大平臺
都在想方設法借錢給用戶?
隨處可見的借錢入口
到底暗藏哪些隱患?
輕信網絡上“利率低、無抵押、放款快”的小廣告,浙江紹興26歲的張女士向某貸款平臺借款5000元,約定5日后償還,不料到手僅3500元——每天利息300元,合計1500元被提前扣除。借款到期后,她無力償還,便向對方提出以相同形式借款。對方向張女士推薦所謂“過橋借款”:借款1萬元,到手5000元,并且要求當日借、次日還。第二次“過橋借款”時,對方要求張女士發送手持身份證的借款視頻及**,方能放款。
就這樣,張女士一步步陷入對方的套路中,4個月時間里,其所簽借條高達550萬元,扣除“砍頭息”實際到手200多萬元,這筆錢主要用于填補最初借款5000元產生的“巨洞”。
這是浙江紹興警方去年破獲的一起典型網絡套路貸案件。
同樣被困在網貸套路里的還有來自江蘇的小江。她在上大學時想買一些電子產品,聽同學說某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消費信貸產品可以借錢,利息不高,可以分多期還款沒什么壓力。她便在平臺注冊了信息,第一次借了5000元,分12期還款,后來又借了3000元。
小江回憶,起初她還能按時還款,后來債務逐漸增加,為了填補漏洞,她開始不斷申請新的貸款,短短一年時間便先后在9個網貸平臺借款,“拆東墻,補西墻”,原本8000元的債務變成了8萬余元,陷入了惡性循環。“有一段時間,好像所有平臺都知道我很需要錢,會有不同的平臺打電話給我推銷貸款產品。還有平臺問我要不要租機,就是租商家的手機去貸款,然后貸款人把錢打給租機的人。”小江說,這些推銷電話通常會著重宣傳自己借款容易、下款快,不會提及平臺的合規性。
漫畫:李曉軍
隨著互聯網金融飛速發展
一批網貸平臺應運而生
這些平臺為超前消費提供了便利
但因為網貸套路多難清償、
隱私泄露及暴力催收等問題
也讓不少年輕人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網貸平臺是如何將人“套”進去的?網貸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德和衡(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鵬曾代理過此類案件,他認為一些年輕人深陷網貸無法自拔的原因與其缺乏金融知識和法律常識有關,對于網貸的風險和陷阱認識不足。一旦陷入其中,很容易因無法按時還款而陷入惡性循環,甚至面臨法律糾紛和信用危機。
有的網貸公司會在一些社交平臺上,針對用戶的留言和搜索記錄進行深度分析,精準定位那些急需用錢但難以通過正規渠道獲得貸款的人群。這些客戶往往包括因各種原因暫時陷入資金困境的個體,如需要應急資金的大學生等。非法網貸公司大多利用客戶的心理弱點,通過社交平臺、論壇等渠道,以“快速放款”“無抵押”等誘餌吸引他們上鉤。
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麗敏指出,導致不少年輕人深陷網貸的另一原因,是一些網貸平臺在業務推進過程中的不規范。根據規定,在申請網貸的過程中,放貸機構必須履行風險提示義務,對借貸產品進行詳盡的信息披露。但一些網貸平臺會利用專業知識不對稱,通過設置多樣的利率名稱,如基礎利率、放款利率、罰息利率等來掩蓋實際可能發生的高利率費用,這種做法侵犯了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
根據《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應在相關頁面醒目位置充分披露合作機構信息、產品信息、權力責任分配,并揭示合作業務風險,防止用戶產生品牌混同的錯誤判斷。
《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也明確了金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規定銀行保險機構必須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以消費者易于接受和理解的方式披露產品和服務信息,包括產品性質、利息、收益、費用、費率、主要風險、違約責任等關鍵信息,特別是貸款類產品應明確標出年化利率。
陳鵬提到,有的網貸平臺在宣傳時往往以低息或無息為噱頭吸引用戶,但在實際操作中卻通過各種手段變相收取高額利息。有的網貸平臺還會要求借款人簽訂除借款合同外的其他合同,如擔保合同、服務合同、咨詢合同等。這些合同往往與借款合同形成關聯,為所謂的借款服務提供擔保或咨詢,并收取高額的擔保費、管理費、服務費、咨詢費、手續費、保險費等。這些費用加起來,往往使得實際利率遠超宣傳中的低息水平。
另外,在一些網貸中常常有“砍頭息”的現象存在,即借款人在收到貸款后,立即被貸款公司或網貸的業務員扣除一部分費用,這部分費用往往被用作支付各種名義的費用,如介紹費、服務費等。然而,盡管借款人實際收到的金額少于合同約定的金額,但貸款公司仍按照合同約定的全額計算利息,這種做法損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權益。
“‘砍頭息’是一種典型的違規行為,我國法律明確禁止此類行為。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借款人急需資金,往往不會仔細審查合同條款,這就給了不良網貸平臺可乘之機。”陳鵬說。
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公安分局民警周楹礎介紹,網絡套路貸實際借款利率極高且還款要求苛刻,利滾利的手段多樣。通過設置具體還款時間點,例如每天下午3點前還款,超過該時間點就要求收取逾期費、違約金等費用;以“逾期”次數多為由,對曾有過“逾期”的借款人,以各種理由加收利息;對于前債未結清的借款人,通過利息復算利息的方式加收費用等。催收手段也多種多樣,有短信轟炸,也有通過第三人手機號碼、社交軟件進行騷擾、恐嚇等。
如何解救“困”在網貸里的年輕人?
陳麗敏認為,應在保障國家信息安全和用戶隱私的前提下,加強消費者保護,完善個人數據的采集、管理和使用監管規則,明確大型互聯網企業所持有的消費者數據的法律屬性和財產權利邊界,防止數據壟斷和超額利潤的不當獲取。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認為,應增加合法借貸資源的供給,并以此為切入點,完善信貸市場準入、運營監管體系,明確行業準入門檻,健全行業風險防控機制,積極為年輕人提供定制化、規范化、安全放心、真實透明、風險可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讓真正有需求的年輕人更便利地得到金融支持,有尊嚴也有能力進行貸款消費。
對于深陷網貸套路的人,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任戰敏提醒,基于網貸套路而形成的高額欠款,大部分是虛假且沒有法律支持的,應立即停止還款,保留好所有與貸款有關的轉賬記錄、合同、通信記錄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及時咨詢專業的法律人士,了解其他維權途徑和方案。同時也要及時尋求家人、朋友或心理咨詢師的支持和幫助,積極面對,避免因恐懼而讓自己陷入套路貸的深淵。

非法網絡借貸害人害己
請擦亮雙眼,科學理性消費
自覺抵制不良網貸!
來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