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男子稱給霸王茶姬差評后被找上門#
沖上熱搜
近日,有網(wǎng)友發(fā)布視頻稱,自己在霸王茶姬購買的飲品口感不佳,因此在社交媒體上留下了“不好喝”的差評。不久后,涉事門店工作人員在未提前與他取得聯(lián)系的情況下,和外賣員一起“上門”,并送了他一杯飲品和兩個徽章。最終,當事人在該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刪掉了此前給出的差評。
對此,霸王茶姬的客服人員回應稱,因為顧客給了差評,門店想和顧客友好溝通,看是哪里需要改進。涉事門店店長表示,顧客點了單后,騎手、門店和平臺都打不通電話,店員才會上門拜訪,溝通差評的問題。
△網(wǎng)傳視頻截圖
此事引發(fā)不少網(wǎng)友討論
消費者還敢給出真實評價嗎?
首先是個人信息泄露風險。消費者擔心商家獲取并濫用其個人信息,包括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例如,李女士在一家餐廳就餐后給出了差評,隨后收到了店家發(fā)送的私信,詢問她的聯(lián)系方式。這種行為讓李女士擔心自己的個人信息可能會被濫用。
其次是擔心受到潛在騷擾甚至報復性行為。商家或其員工可能對給出差評的顧客進行電話騷擾、網(wǎng)絡攻擊,甚至在社交媒體上進行公開羞辱。比如,王先生在網(wǎng)上點餐后,因為送餐延誤而給出一條差評。不久后,他接到自稱是該餐廳員工的電話,對方對他進行了言語攻擊。王先生因此感到非常困擾。
那么
商家為了“刪差評”
給顧客打電話、發(fā)私信
甚至登門的行為,合理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quán)。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quán)。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在沒有經(jīng)過消費者明確同意的情況下,商家“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quán)。
一些商家為了逃避因差評、投訴而造成的利益或榮譽損失,當顧客打出差評、進行投訴的時候,他們會選擇與顧客“私了”,采用各種手段甚至“登門拜訪”讓消費者“噤聲”,收回差評。這些商家要求刪評以維護所謂的“點評生態(tài)”,會影響消費反饋的真實性,而采取上門的形式更會增加消費者不必要的安全顧慮,弄虛作假最終傷害的是市場秩序,是買賣雙方的合法權(quán)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quán)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quán)利”以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quán)益工作進行監(jiān)督的權(quán)利”“經(jīng)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九條也明確規(guī)定,經(jīng)營者不得通過篡改、編造、隱匿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律師建議:
平臺應盡可能開啟“匿名購買”模式
付婉婷指出,外賣平臺在處理用戶評價、保護用戶隱私方面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其具體表現(xiàn)在:平臺的隱私政策應當明確如何收集、存儲和使用用戶信息,確保不會被濫用;平臺應建立有效的舉報和反饋機制,以便及時處理涉及隱私泄露和騷擾的投訴;平臺和商家可以通過提高服務透明度來減少消費者的疑慮,比如提供更詳細的產(chǎn)品和服務信息等。
為了建立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互信,付律師建議平臺盡可能開啟“匿名購買”模式,對消費者的姓名、電話進行隱藏,盡可能降低個人信息的泄露風險。同時,可以通過虛擬電話和應用內(nèi)置的聊天工具聯(lián)系消費者,訂單完成后,虛擬號碼和聊天頁面永久失效,商家端保存的用戶地址信息頁將被隱藏。
付婉婷表示,隨著法律法規(guī)的不斷完善和技術(shù)的進步,我們期待看到一個更加公平、透明的消費環(huán)境。在此過程中,消費者應當積極參與評價,為其他消費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同時,商家也需要認識到消費者的反饋是改進產(chǎn)品和服務質(zhì)量的重要途徑。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建立起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促進整個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來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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