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宣布!昆山地鐵最新調整
轉眼9月已至
從今天起
昆山又一批新規正式實施!
📢
01
為進一步優化高峰時段乘車舒適度
持續提升線網運營服務水平
蘇州地鐵自即日起對1、4、3/11號線
運輸計劃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 周一至周五:
3號線早晚高峰的行車間隔調整為4分鐘-6分鐘,11號線早高峰往花橋方向、晚高峰往唯亭方向的行車間隔由7分鐘縮短至6分鐘。
📍 周六日:
金雞湖音樂噴泉散場期間3/11號線往蘇州新區火車站方向的行車間隔由7分鐘縮短至6分鐘。
📍 周一至周四:
晚超高峰往木瀆方向的最小行車間隔縮短至2分35秒,同時晚高峰結束時間延后約1小時40分鐘,延長時段行車間隔由6分鐘縮短至5分鐘。
📍 周五:
晚超高峰往木瀆方向的最小行車間隔縮短至2分35秒。
📍 周六:
金雞湖音樂噴泉散場期間往木瀆方向的行車間隔由4分鐘縮短至3分30秒。
📍 周一至周五:
早高峰往龍道浜方向的行車間隔由3分鐘-5分30秒縮短至3分鐘-5分鐘;晚高峰往同里方向最小行車間隔3分30秒的覆蓋時段擴大至1小時。
📍 周六日:
高峰最小行車間隔由5分30秒縮短至5分15秒,高峰覆蓋時段由10:00-20:40調整為8:30-21:40。
除了行車間隔有調整外
大家還要注意
從本月起
乘坐這些公共交通有變!
02
日前,蘇州市交通運輸局
蘇州市公安局
聯合制定印發了
《關于公布<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攜帶含鋰電池物品目錄>的公告》
為切實保障公共交通運營安全,維護廣大乘客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江蘇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蘇州市交通運輸局和蘇州市公安局于7月22日聯合制定印發了《關于公布<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攜帶含鋰電池物品目錄>的公告》。
《公告》明確
電動代步工具
無規范標志標識的鋰電池
或單塊額定能量超過100Wh的鋰電池
都被禁止攜帶上
城市軌道交通和公共汽電車
昆山于本月起執行
鋰電池自燃是近年來頻頻發生的事故,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這樣的封閉空間發生火災,往往很難及時疏散乘客,造成嚴重后果。乘客攜帶含鋰電池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需要加強管理和監管。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道路客運車輛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等對于公共交通工具含鋰電池物品都作了限制性規定,以公告形式發布禁止攜帶物品目錄、對上位的相關規定進行補充十分必要。
制定的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江蘇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條例》《蘇州市軌道交通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同時借鑒南京等兄弟城市的規范性文件。
一、規定了禁止攜帶物品的種類
一是電動代步工具。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等(殘疾人本人使用的電動輪椅除外)。
二是無規范標志標識的鋰電池,或單塊額定能量超過100Wh的鋰電池(如鋰電池未直接標注Wh,則可以按照Wh=V×mAh/1000換算)。
二、限定了公共交通工具的范圍
《公告》所指公共交通工具包含城市軌道交通和公共汽電車。
三、規定了各運營單位的主體責任
本市各運營單位應當在經營場所、售票渠道等公示《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攜帶含鋰電池物品目錄》,并依法開展安全檢查。
《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1.軌道運營單位要張貼目錄,根據規定實施安全檢查
《江蘇省治安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軌道運營單位應實施安全檢查。
2.公交運營單位要張貼目錄,駕駛員履行安全注意義務
《江蘇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公交車駕駛員需要履行安全注意義務,發現乘客攜帶危險物品的,應當制止其乘車;制止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03
近日
昆山&蘇州部分場館發布公告
結束暑期延遲開放
即日起恢復常態化開放
昆山市體育中心
暑期即將結束,昆山市體育中心發展有限公司自2024年9月1日起正常開放標準池;訓練池及兒童池將停止對外開放;恢復日常營業時間調整如下:
蘇州博物館
自2024年9月1日(周日)起,蘇州博物館恢復常態化開放,開放時間為9:00-17:00(16:00停止入館),周一正常閉館(法定節假日除外)。請您提前預約,并在預約時間段入場。
蘇州碑刻博物館
蘇州碑刻博物館于8月31日20:00結束本年度暑期延時服務。自9月1日起,開放時間調整為每周二至周日上午9:00至16:30(16:00停止入館)。
為了滿足觀眾參觀需要,我館將于中秋(9月15日至17日)和國慶(10月1日至7日)假期期間再次開啟延時服務,開放時間為上午9:00至夜間20:00(19:00停止入館)。詳情請咨詢蘇州碑刻博物館宣教部,咨詢電話:0512-65168070。
04
為了規范郵政、快遞專用
電動三輪摩托車交通安全管理
近日,蘇州市人民政府印發
關于規范市區郵政、快遞專用
電動三輪摩托車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全文如下
↓
為了規范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郵政快遞渠道暢通平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進一步明確市區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具體通告如下:
一、經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登記的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可以按照本通告的規定上道路行駛。
二、本市對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實施總量控制,具體規定由市郵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并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
三、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可以在蘇州市區道路通行,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禁止摩托車通行的國省道屬性高架道路、隧道、涵洞、立交等除外。
四、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在城市道路通行時,應當借用非機動車道行駛;在城市道路以外的道路通行的,可以借用非機動車道行駛;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應當靠右通行。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借用非機動車道通行的,應當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超過二十公里。
五、本通告施行之日至2025年5月31日為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更新過渡期。過渡期內,已按照《蘇州市關于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規范管理的實施意見》(蘇州郵管〔2017〕35號)辦理備案、且購置后使用未滿五年的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仍可在市區道路通行。過渡期截止后,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
六、本通告所稱的蘇州市區包含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蘇州工業園區、虎丘區和吳江區。各縣級市可以參照本通告,依法制定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通行要求。
七、本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31日。市政府此前發布的文件內容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05
近日
據蘇州市稅務局了解到
國家稅務總局于近期對外發布
《關于進一步便利納稅人跨區遷移服務
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通知》
自本月起起執行!
據悉,該《通知》從“優化事前提醒”“提速事中辦理”“完善事后服務”全環節推出系列舉措,進一步便利納稅人跨區遷移,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通知》提出要主動推送辦理指引。稅務機關要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登記信息共享,根據市場監管部門共享的跨區住所變更登記信息,通過電子稅務局等渠道主動向納稅人推送跨區遷移涉稅事項辦理指引,提醒納稅人查詢辦理未辦結涉稅事項。對納稅人存在未辦結涉稅事項的,同步向稅務人員推送限時辦理提示,督促限時辦結。
《通知》從優化未結事項辦理、簡化發票使用手續、分類處理涉稅風險、優化退稅辦理環節等四個不同場景作出明確要求。
例如,在簡化發票使用手續方面,對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納稅人,信息系統自動將其發票額度轉至遷入地。納稅人使用稅控設備的,在省內遷移時,可線上變更稅控設備信息,無須在遷出地稅務機關繳銷稅控設備;在跨省遷移時,可線上遠程注銷稅控設備,直接向遷入地稅務機關領用稅控設備,或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
《通知》明確要持續跟蹤輔導。遷入地稅務機關要提供“一站式”遷入服務,保障納稅人納稅信用級別、發票額度、預繳稅款、所得稅虧損彌補、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等權益和資質得以延續,并及時輔導納稅人辦理遷移前未辦結的涉稅事項。
《通知》還強調,各級稅務機關要持續優化納稅人跨區遷移服務,堅決抵制地方保護主義,嚴禁協助阻攔納稅人正常遷移,嚴禁違規發起風險任務阻斷納稅人遷移,嚴禁額外增設條件門檻阻礙納稅人遷移。
06
愛買彩票的朋友注意了
2024彩票兌獎新規來啦!
一次中獎收入
不超過1萬元可免征個稅!
一、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彩票中獎收入屬于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繼續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體育彩票中獎所得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1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發行收入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27號)中有關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規定。
二、電腦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戲中獲得的全部獎金為一次中獎收入,其中全國聯網單場競猜游戲分別按照足球游戲、籃球游戲、冠軍游戲和冠亞軍游戲設期,以每張彩票涉及比賽場次中最晚的比賽編號日期為判定標準,相同的為同一期;海南視頻電子即開游戲以同一場游戲獎金為一次中獎收入。即開型彩票以一張彩票獎金為一次中獎收入。
三、彩票機構和銷售網點兌付電腦彩票時,兌獎金額超過3000元的,應登記中獎人相關實名信息和兌獎信息,中獎人應主動配合做好登記工作。
四、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彩票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為電腦彩票一次中獎收入超過3000元至10000元(含)的個人辦理免稅申報,為電腦彩票和即開型彩票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0000元的個人辦理納稅申報。
五、彩票發行機構按季度將彩票兌獎數據報送稅務部門。
六、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執行。2024年9月1日前已銷售,仍在兌獎有效期內但尚未兌獎的彩票,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07
7月中旬
在蘇州市低空經濟沙龍上
《蘇州市低空空中交通規則(試行)》
正式發布
據了解,《規則》由
蘇州市交通運輸局聯合
專業科研機構研究制定
遵循蘇州市
“規則先行、場景牽引、市場導向
技術保障、安全第一”
的低空經濟發展方針,共8章37條
于2024年9月1日施行
➤ 在服務管理中,蘇州將建立低空飛行服務管理機構,接受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業務指導,通過市級低空服務管理平臺,收集全市低空飛行以及有關活動需求,為低空飛行提供實時化、專業化、全過程保障服務。
➤ 在空域管理上,明確真高120米以下,除國家劃設管制空域以外的空域為本市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適飛空域。蘇州探索建立低空空域分類使用和靈活調配機制,根據應用場景按高度、空域類型等因素實施分類管理和動態調整,滿足空域用戶的差異化需求,實現空域資源有效管理和充分利用。
➤ 在飛行活動管理方面,蘇州使用民用航空器從事低空飛行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可以通過市級低空服務管理平臺提出飛行計劃申請,市級低空服務管理平臺應當及時反饋空中交通管理機構的批準結果。
➤ 在飛行保障上,鼓勵采用5G通信、北斗短報文通信等技術的最新成果,增強民用航空器的通信保障能力。蘇州鼓勵采用先進技術或者設備,提升低空飛行定位導航精度,滿足不同低空飛行任務需求。鼓勵使用無人機身份廣播、通感一體化等技術的最新成果,實現低空飛行目標的實時監視和有效識別。
08
網購時,總會收到類似的小卡片
“五星好評立返現金”
“好評+曬圖返現金紅包”
現在新規定來了
明確規定“好評返現”構成違法
《規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九條第(五)項明確規定“不得以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利誘用戶作出指定好評、點贊、定向投票等互動行為”。
第三十四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處罰”。
以上這么多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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