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規劃!昆山多區域征收補償
近日
中國昆山上接連發布多則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多地塊
一、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玉山鎮農民集體、玉山鎮涇河村十組農民集體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擬征收玉山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0226公頃(0.3390畝)。其中,建設用地0.0226公頃(0.3390畝)。
擬征收玉山鎮涇河村十組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4781公頃(7.1715畝)。其中,農用地0.0683公頃(1.0245畝),含耕地0公頃(0畝);建設用地0.4016公頃(6.0240畝);未利用地0.0082公頃(0.1230畝)。
三、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四、補償方式與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按《市政府關于重新公布昆山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昆政規[2024)1號)和2《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抄告單》(昆政辦抄〔2024]20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二)青苗補償標準
按《昆山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昆辦發[2014]93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地上附著物補償(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按《昆山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昆辦發〔2014]93號)以及本市其他相關政策文件執行。
五、安置對象、方式及社會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農民的安置和社會保障按照《江蘇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蘇政發〔2021]87號)的規定執行。不滿16周歲的安置人員不作為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鄉社會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補助費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規定足額支付。
本次擬征收地塊
正是和此前公布的
廟涇河中央水廊(三期)項目選址吻合
擬建設項目名稱:廟涇河中央水廊(三期)項目
項目內容:項目總用地面積約3.53萬平方米,主要工程內容為慢行步道、景觀、綠化、智能化、照明等配套工程。
建設單位名稱:昆山市城區建設管理處
擬選址位置:高新區廟涇河北岸,虹祺路——小白樓
用地面積:約3.53萬㎡
就在近日
蘇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
也發布了該項目的第一中標候選人
博弘環境建設有限公司
廟涇河中央水廊(三期)
作為2024年重點民生項目之一
推進迅速
未來將打造多條城市綠色景觀廊道
充分滿足周邊小伙伴親近自然
賞景游憩需要!
廟涇河中央水廊(三期)效果圖
一、征收范圍
土地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張浦鎮農民集體、張浦鎮周巷社區二十六組農民集體(原岳浦一組農民集體)、張浦鎮周巷社區三十二組農民集體(原岳浦七組農民集體)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三、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四、補償方式與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按《市政府關于重新公布昆山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昆政規〔2024]1號)和《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抄告單》(昆政辦抄〔2024]20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二)青苗補償標準
按《昆山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昆辦發[2014]93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地上附著物補償(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按《昆山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昆辦發〔2014]93號)以及本市其他相關政策文件執行。
五、安置對象、方式及社會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農民的安置和社會保障按照《江蘇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蘇政發〔2021)87號)的規定執行。不滿16周歲的安置人員不作為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鄉社會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補助費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規定足額支付。
從地圖上可以看到
擬征收地塊
都是張浦多個大廠旁的空地
或重新利用起來做更好規劃
具體用途以官方公布為準
此次發布的兩則征收補償公告
征地區片綜合地價
擬按下列標準執行
👇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32000元/畝,征收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為32000元/畝,綜合地價標準為64000元/畝。
農作物或其他種養業因未成熟不能收獲的,應補償青苗費。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3年平均產值計補;一年兩季作物以上的,按耕地前3年平均產值的50%計補(糧油作物按夏熟40%,秋熟60%計補);對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經濟林木等,支付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魚塘及其他養殖業按當年的實際損失補償。
此外
據昆山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消息
這些地塊也要啟動征收了
一、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巴城鎮巴城湖村十三組農民集體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此地塊涉及昆山孟仕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而據此前消息透露
該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已不再生產
其廠房租賃給了制衣廠
目前,擬征收右側地塊
規劃為住宅用地
從區位來看
地塊靠近巴城鎮政府
周邊有巴城老街、客運站
昆山通海實驗中學
巴城湖公園等生活配套
屬于巴城中心地塊
未來發展勢不可擋
此次騰空廠房、征收土地…
更將助力區鎮發展轉型升級!
一、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玉山鎮農民集體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從地圖上
擬征收位置目前是一片停車場
但征收用途尚未明確
還有待官方公布
一、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昆山市巴城鎮巴城湖村三十八組農民集體、綽墩山村十二組、十四組、十五組農民集體、黃泥山村八組、九組、十組、十二組農民集體、龍潭湖村十四組、十五組、十九組農民集體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此次征地范圍緊鄰昆山傀儡湖
或為傀儡湖生態提升工程
傀儡湖是昆山
不可替代的天然“凈化池”和綠色“蓄水池”
未來將一如既往
做好水源地防護和生態修復等項目建設
為全市人民守護好這片水域
地塊征遷頻頻啟動
昆山城市更新速度加快
城市界面馬上大升級!
共同期待這些地方
能有更好的規劃!造福更多人!
擴散!
來源:中國昆山、蘇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昆山論壇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