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你們好,我是當事人的女兒,我爸在北門路嘉和苑小區做保安,同時是小區主業。他所屬公司屬于蘇州萬源恒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事情是這樣的。當事人是21號上的夜班,夜里有外來車輛進入小區,當事人,按照公司規定,進行登記,車牌號手機號碼樓棟號登記,早上下班后,接到同事電話,叫去物業辦公室一下。去了以后,經理以沒有登記車牌號為由,讓當事人,不要再來上班了。隨后我爸主動找經理溝通,想把事情講清楚,可是經理百般刁難,各種找理由,就是不愿意好好溝通,一手遮天,目前我爸還是正常上班,但是23號開始考勤打卡機就打不上了,現在我爸,收到不公平的待遇,畢竟我們也是小區的業主,還要繼續在小區里面生活的,人活一張臉樹活一張皮,物業經理利用她的職權,誣陷誹謗員工,惡意賤踏員工的清白,顛倒黑白。我的當事人現在很氣憤,現在求助昆山相關部門單位,希望給我們一個公平公正的說法,還我們一個公道,還我們清白,保障弱勢群體得合法權益。
還有他們之間是沒有簽勞務合同的,我隨后上傳工資明細,還有打卡照片,登記車牌號手機號碼,樓棟號,證明我爸在這里上班,難道沒有簽勞務合同我們就不受法律保護了,她就可以隨意賤踏敗壞我爸的清白嗎?我們要求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