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5年秋季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入學報名工作的通知
為做好2025年秋季我市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入學報名工作,經研究,現對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入學報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報名方法
報名日期為2025年4月10日~4月30日。
昆山市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入學統一采用“網上報名、分階段錄取”的辦法。凡申請入讀昆山市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生,均需登錄“昆山市幼兒園、中小學招生入學填報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戶籍生和新市民子女報名按第一階段民辦學校、公辦學校和第二階段民辦學校三個批次依次進行。每個批次只能填報一所學校。戶籍生不能同時填報公辦學校和第二階段民辦學校。
錄取程序
錄取工作采用“遵循志愿、網上錄取”的辦法,一經某一批次錄取,學生檔案信息會自動轉到被錄取的學校,將不會出現在以后批次的學校錄取名單中。第一階段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以教育局招生入學填報系統中的報名信息為準。被第一階段民辦學校錄取后,戶籍生放棄錄取資格的或者就讀后再申請轉入公辦學校的,則根據區域內公辦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新市民子女放棄錄取資格的,則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第二階段民辦學校以錄取積分學生為主,未經所在區鎮同意,不得私自錄取沒有積分的學生。
施教區認定原則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施教區認定,原則上以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為準,與他人(非夫妻關系)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為依據。
關于“五年一學位”認定
2024年秋季入學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5年認定一個義務教育階段學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幼兒園入學不登記合法固定住所的“五年一學位”信息。
二、戶籍生報名
(一)報名對象
小學報名對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戶籍,年滿6周歲(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適齡兒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本市常住戶籍,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小學不得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不得招收已經取得義務教育學籍的兒童入學。
初中報名對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六年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年滿16周歲(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且已接受滿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學申請。
(二)報名及審核
網上報名
符合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戶籍生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監護人須于4月10日~4月30日登錄“昆山市幼兒園、中小學招生入學填報系統”(網址:https://rx.ksedu.cn,下同)按《2025年招生入學填報手冊(戶籍生)》提示,注冊登錄后,進入“中小學戶籍生填報”,填寫相關信息。申請人也可通過昆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s.gov.cn,下同)的“招生入學”相關鏈接或者通過“智慧昆山APP”和“鹿路通APP”進行填報。
現場審核
(1)住宅類房產(含住宅類一手商品房網簽合同及全款增值稅發票)
戶籍生系統如果顯示“需現場審核”,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從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報名表(戶籍生)》,確認相關報名信息后,持身份證、戶口簿及家庭關系材料(離婚須提供離婚證和撫養權證明材料,下同)、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于6月14日到學校現場審核;戶籍生系統如果顯示“審核通過”,家長無需再到學校進行現場審核。
有住宅類一手商品房網簽合同及全款增值稅發票的,網上填報時須上傳網簽合同(含合同編號、買受人、共有情況、坐落、簽字蓋章等信息頁面)和全款增值稅發票。申請人須到政務服務中心西區(前進西路1801號A棟),憑身份證、審核認定書(稅務窗口領取或招生入學填報系統首頁下載)、網簽合同、全款增值稅發票等材料到稅務窗口(4樓)審核,再到住建窗口(5樓)審核,最后憑審核認定書及其他相關材料于6月14日到學校現場審核。
(2)宅基地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從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報名表(戶籍生)》,確認相關報名信息后,憑相關證明材料于6月14日到學校進行現場審核。
(3)房屋被征收(含商品房“以舊換新”)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學地點發生變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學,也可自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簽訂之日起5年內,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學區入學。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從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報名表(戶籍生)》,確認相關報名信息后,房屋被征收人憑原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被征收人及子女戶口簿、市政府征收辦開具的到相關施教區學校報名的證明,于6月14日到學校現場審核;如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學,還須提供新安置房屋產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
因房屋“以舊換新”造成申請人的子女入學地點發生變化的,可按新房屋申請入學;也可自《存量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5年內,按原房屋申請入學。申請人可憑身份證、《存量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以舊換新”協議等材料于6月14日到學校現場審核。
(4)昆山戶籍無房(含集體戶口無房、學位被占用、非夫妻共有等)
打印《昆山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報名表(戶籍生)》,于6月14日持身份證、戶籍證明、婚姻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無房證明(監護人和就讀學生)或有房證明(五年一學位已使用或非夫妻共有房產等)、租房合同等材料到各區鎮(地址見附件1)現場審核,由教育局會同各區鎮統籌安排。
(5)教職工子女
公辦學校教職工子女可就讀其父母所在學校。區鎮公辦學校教職工子女,經區鎮審核后可就讀其父母所在學校;直屬學校教職工子女,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可就讀其父母所在學校。公辦學校教職工指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新市民子女報名
(一)報名對象
小學報名對象
年滿6周歲的非昆山戶籍生適齡兒童。
小學不得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不得招收已經取得義務教育學籍的兒童入學。
初中報名對象
非昆山戶籍生小學畢業生(六年制);
年滿16周歲且已接受滿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學申請。
(二)報名及審核
網上報名
申請人須于4月10日~4月30日17時前登錄“昆山市幼兒園、中小學招生入學填報系統”,按《2025年招生入學填報手冊(新市民)》提示,注冊登錄后,進入“中小學新市民填報”,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錄入相關附件。申請人也可通過昆山市人民政府網的“招生入學”相關鏈接或者通過“智慧昆山APP”和“鹿路通APP”進行填報。
窗口初審
申請人申請公辦學校的,在完成網上申請后,于4月10日~4月30日17時前將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積分入學申請表》、《網上報名信息表》等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區鎮積分入學窗口。窗口初步審核后,退還原件,復印件與《積分入學申請表》、《網上報名信息表》經申請人簽名確認后一起存檔,實行一人一檔。
二次填報志愿
達到各區鎮積分錄取最低準入線,但因所申請學校學位有限不能就讀該學校的積分申請人,須于7月20日~22日登錄招生系統,根據區鎮公布的剩余可供學位數第二次填報志愿,由系統根據家長志愿自動錄取,區鎮不作統籌協調。申請人按要求填滿具有剩余可供學位的所有學校,能被公辦學校錄取,否則可能不被錄取。
附件:
1.昆山戶籍無房現場審核地址
2.2025年昆山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日程安排
3.積分入學窗口地址及咨詢電話
4.學校招生入學咨詢電話




來源:昆山教育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