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熱點】“每單加收1元”?知名商超這一舉動引爭議
“買袋大米,給了個小塑料袋”
“買2桶水,沒有包裝卻收1元包裝費”
近日,盒馬App強制加收包裝費一事
引發公眾熱議
記者查詢盒馬App發現,盒馬客服相關頁面發布《1月1日起訂單收取包裝費通知》。據悉,自1月1日起,為確保商品妥善送達,用戶的訂單商品將使用塑料袋進行包裝,同時依據國家“限塑令”等相關政策要求,盒馬將有償提供塑料袋包裝服務,收費標準為每訂單1元。
響應國家“限塑令”的規定本無大礙,但不少網友發現,這個規定下不管自己購買的東西需不需要包裝,都要花這1塊錢。一位網友曬單稱——自己購買了一大袋大米,居然給了一個小塑料袋。另一位網友表示,自己購買了兩桶桶裝水,沒有給包裝袋,線上也收取了1元包裝費。


還有網友反映,即使取消訂單,平臺也沒有退包裝費。要想退回這1元包裝費,只能手動申請并填寫理由、上傳照片后,才能退款成功。
這不禁引人發問
1月1日起突然修改購物規則
購物結束才跳出這1元包裝費
此行為是否屬于剝奪了
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盒馬強制收取包裝費
是否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觀韜中茂(青島)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杰律師表示,盒馬公司收取包裝費的初衷,是為了符合“限塑令”等相關法律政策,那么在盒馬公司設置包裝費收取的規定時,就應當具體列明與收費相關的標準、情形等。
李杰律師進一步指出,盒馬公司應根據不同產品的類型,考慮是否需要收取包裝費的問題,像可手提的大米、整箱牛奶等完全不需要包裝費的產品,可以不收取額外的包裝費。盒馬公司在包裝費收取上并沒有設置其他可供選擇的選項,消費者下單就只能面臨支付包裝費這一種情形,這種行為顯然已經侵害到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顯敏律師分析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購買的物品沒有用到包裝袋,盒馬也收取1元“包裝費”,雖然盒馬表示這種情況“可以聯系售后處理”,表面看起來沒有亂收費,但盒馬作為經營者不應讓消費者為了這根本就不應收取的1元錢而額外付出時間乃至費用成本。
5日,有網友表示
盒馬又“偷偷修改了”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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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不需要塑料袋的商品,如桶裝油、整箱牛奶等,App結算時,不再顯示加收1元包裝費。然而哪些商品可以免除包裝費,有沒有相應的標準,盒馬并無顯示。對此,盒馬客服回應網友稱,系統會自動識別是否需要包裝袋,具體以App為準。
事實上,此前多家生鮮外賣平臺都曾因收取包裝費而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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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山姆會員店曾被上海消保委點名,質疑山姆極速達包裝費標準混亂、悄悄漲價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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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永輝超市旗下的微信小程序“永輝生活+”未征得消費者同意,違規收取1元包裝費,被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沒合計4萬元。
收取塑料袋費用
是否有相關法律依據?
李杰律師表示,在《商務領域經營者使用、報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辦法》和《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上,明確了塑料包裝的有關問題,其中指出商品零售場所應當向消費者有償提供塑料購物袋,并鼓勵商品零售場所、電子商務平臺等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及回收情況,相關企業每半年都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況。
對于包裝費爭議,如何維權?
李杰律師建議,消費者如遇到此種情形,首先應當保留好相關證據(包括但不限于購物小票、產品實物圖片等),消費者可以優先自主和平臺進行溝通,嘗試對額外包裝費進行退款,如溝通無法解決問題,可以撥打12315消費者舉報投訴專線或者向中國消費者協會反饋問題,還可以通過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下
消費者越來越重視綠色環保和可持續
但商家應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
出.臺類似規定前
做好是否合法的研判,避免糾紛!
來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