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種照片不能拍!會被判刑!
是志趣相投的“網友”?
是親密無間的“戀人”?
是能解燃眉之急的“熱心人”?
當心!這些可能是“行走的50萬”
精心設下的“甜蜜”陷阱!
網戀的誘惑
也許是危險的黑手
位于我國南方某濱海城市的大二學生小劉通過交友軟件結識了一名自稱“小敏”的“小姐姐”,通過幾天的交談,兩人關系迅速升溫。期間,“貼心”的“小敏”主動給小劉介紹了一份雜志社兼職工作,內容為到所在地港口拍攝游客和游艇照,每次可獲數(shù)百元報酬。小劉想著既能賺外快又能博取“小敏”芳心,可謂是一舉兩得,于是欣然答應,先后兩次拍攝了景區(qū)海邊、游艇照片發(fā)給“小敏”,并按時收到了約定酬勞。之后,“小敏”進一步要求小劉到指定地點拍攝我國軍艦停靠和進出港情況,并要求其改用境外通訊軟件,使用“暗語”聯(lián)系。在雙方多次“合作”后,對方為小劉購買了拍攝用的手機、電瓶車,還為其解決靠近軍事基地的租房費用。

實際上,小劉已經意識到了對方的間諜身份,但還是財迷心竅、心存僥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國家安全機關很快發(fā)現(xiàn)并依法制止了小劉的不法行為。鑒于小劉的違法行為被及時制止,尚未造成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小劉自己的學習和生活還是受到了嚴重影響。
高薪的offer
可能是潛藏的騙局
臨近畢業(yè)季,某高校學生小王通過手機求職軟件投放了求職信息。不久,一家調查公司的“張總”聯(lián)系了他。起初“張總”以海洋環(huán)境調查為名,要求小王為其拍攝海邊游艇、船舶情況,并支付高額報酬。后來,逐漸引導小王前往軍事敏感區(qū)域拍攝軍機軍艦情況。這一要求引起小王的懷疑和警覺,他立即停止和對方的聯(lián)系,在老師的陪同下?lián)芡?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
經證實,“張總”確系境外某間諜情報機關人員。事后,國家安全機關對小王的主動舉報行為給予表彰、獎勵,相關事件經媒體公開報道,在全社會引起廣泛影響。
男子非法拍攝福建艦
“想在軍迷圈有較好的談資”
近年來,國家安全機關會同有關部門,破獲一批軍事愛好者**敏感軍事裝備的違法犯罪案件。相關人員鎖定軍用機場、港口、國防軍工單位,使用長焦鏡頭、無人機等專業(yè)器材,持續(xù)進行**活動,最終受到法律制裁。
男子羅某利用具備遠程高清攝像功能的無人機,對福建艦進行非法拍攝,被國家安全機關發(fā)現(xiàn)。羅某說:“當時知道福建艦在上海建造,我就很想在第一時間了解它的建造情況,第一眼目睹福建艦,這樣的話我在軍迷圈里,就會有比較好的談資。”
經相關部門鑒定,羅某所拍攝的照片和視頻,涉及2項機密級軍事秘密和1項秘密級軍事秘密。最終,羅某因“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可能以交友“戀愛”、網絡求職等行為方式,以收集文獻資料、發(fā)放調查問卷、拍攝風景建筑之類為名目,以豐厚的酬金為誘餌,采取“漫天撒網,重點捕魚”的戰(zhàn)術,誘使涉世未深的青年群體為其搜集、竊取情報。一旦“上鉤”,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就會采取威脅、利誘、訛詐等手段施加控制,難以輕易脫身。
“相機對準機場,人生走進牢房”
千萬別以為隨便拍張照片是件小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第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
禁止對軍事禁區(qū)進行
攝影、攝像、錄音、勘察
測量、定位、描繪和記述
我們隨手一拍的
“旅游風景照”“實驗加班照”
“會議記錄照”“軍車偶遇照”
……
可能會泄露涉密敏感信息!



隨意拍攝軍事裝備
可能會承擔法律責任
初犯、偶犯,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拍攝行為,將受到行政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非法獲取、持有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數(shù)據(jù)、資料、物品,以及非法生產、銷售、持有、使用專用間諜器材,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國家安全機關予以警告或者處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知法犯法、屢教不改,違法情節(jié)嚴重的拍攝者,將受到刑事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天(4月15日)
是第九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國家安全關乎國家的興亡
也關乎我們每個人的切身利益
維護國家安全,我們能做些什么?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fā)現(xiàn)
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和線索
請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
網絡舉報平臺([url][urlend6])
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
舉報受理渠道反映
或直接向當?shù)貒野踩珯C關進行舉報
來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