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村戶口遷出到城鎮社區,有來沒得回,現在又強調不允許退休干部返鄉建房
2025年一號文已經發布,明確劃定了紅線與禁區:“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 今年1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印發的通知一脈相承。兩部門當時發文要求:嚴禁違法違規買賣宅基地和違規搞合作建房;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和住房;不得以所謂的“特殊資格權”、村民決議等變相給回鄉退休干部等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分配宅基地建房。 以上是今年又重復講的事情。 宅基地無非就兩點: 1.農村宅基地政策為一戶一宅,就是一個家庭戶口只能有一處宅基地,不得與城鎮居民買賣。 2.城鎮社區的居民想N種方法過戶農村社區的宅基地是不可能。哪怕你是退休干部返鄉也不行。 農村戶口和宅基地綁定 無非就以下兩種情況: 1.城鎮社區的居民不得遷入農村社區的戶口。一旦去了城鎮,有去沒得回。回農村比登天還難,哪怕是局長的兒子也搞不定回農村的戶口。 2.那有沒有例外情況? 有,什么情況? 你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有農村社區的宅基地的可以轉回農村?這一條也是廢話實際無任何可能。宅基地城鎮社區不能買賣或者變相過戶。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 有些地方的農村戶口政策轉入比登天還難,各種限制。 目前江蘇省的農村戶口政策還有一些例外的政策,所以要抓住最后的機會回到那些還能回的農村戶口。 我查了江蘇的政策 江蘇的政策比湖北的政策稍微放寬了一點 湖北的政策必須宅基地有名的才能遷回農村社區,我家宅基地沒我的名所以比登天還難. 而江蘇增加了投靠配偶,只要配偶的本人或者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在宅基地有名字的,可遷到配偶的農村戶口. 當然其他的和湖北一樣,卡死限制遷到農村戶口,出去了就很難回了 江蘇省戶政管理條例:放寬農村地區部分戶口遷移條件。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原本人戶口遷往農村地區條件,放寬為本人在農村地區有產權住房。投靠配偶的,被投靠人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放寬至本人、子女、父母、(外)祖父母。 江蘇就兩: 第一:遷到農村戶口的,要宅基地有自己名字的 第二:遷到農村戶口配偶家的地址,只要宅基地有配偶的本人或者子女,父母,祖父母有名字的. 江蘇省其他的情形要遷回到農村戶口也是比登天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