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吐槽該小區物業及業主委員會。辦施工證跑了三次,第一次周六,物業說要社區確認方案后才可以開,除了刷墻工作不用社區確認,其他裝修都得社區確認,為此吵了一架。周日因為有師傅來拉東西,又去辦了張臨時通行證。周一拿了方案去找社區,社區說室內裝修不需要他們確認,業主委員會的朱主任說方案給他們要聯合社區物業三方會審,要好幾天,搭個陽光房也要會審,還讓我給他寫個保證。呵呵,業主委員會該換人了吧,如果小區的業委會都是這樣辦事的,那還真不如不要。就那一會,一個業主又為了車位的事和這個朱主任吵架,真不知道這個業委會成立了是干什么的。最后終于在物業那簽了一堆協議后辦好了施工證。這是昨天的事。
今天師傅開始敲墻,又有事了。物業不讓施工師傅進,因為不可以敲墻,說我不是答應不動結構的嗎?我真是要罵人了,我自己屋子裝修,墻都不讓我敲。我一個平層都可以敲墻,憑什么別墅連墻都不能敲了。又是讓我給方案,找物業和居委會。請你們三方協調好了,再讓我來找吧。我啞著嗓子話都說不出來,協調這種破事,吵完聲音都發不出來了。最后物業同意先放師傅進,方案晚點給他們。第一次碰到這種管理,大寫的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