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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fā)表于: 2022-12-09
, 來自:江蘇省0==
01、行為干預第一步:學會夸孩子(家長對孩子的行為及時進行表揚)要幫助孩子改變不正確的行為或暴力行為,首先要做的不是看問題行為本身,而是要找到什么是正確的取代行為。每一個行為都有其內在的意義,是孩子與旁人溝通的一種方式。孩子為什么會選擇用問題行為甚至暴力行為來與旁人溝通,是因為這些行為有效地幫助他們達成了目的。當我們試圖要消除這些不適當的行為,卻沒有想著要去教孩子應該怎么樣做,那孩子又怎么樣來跟我們表達他們的意思呢?——他們不是機器人,按個鈕就可以靜止不動。他們需要表達,需要溝通,而且是通過行為來表達與溝通,所以我們要教他們好的行為,才能最終解決孩子的行為問題。一直在強調夸孩子,很多父母在給孩子訓練的時候用得很好,但千萬別忘了,在生活里,也要夸孩子。夸孩子是家長的學習任務,是家長需要建立的一個新行為。“夸獎”本身并不難,難就難在到底夸孩子什么。不少家長在這個結上卡了殼,于是“在日常生活里夸獎孩子”成了不可達成的任務。我們在日常生活里夸孩子,不應該只看到他們做得特別好特別棒的地方,而是要看他們做得對的地方——沒有不適當的行為,就是一個好的行為。1.孩子自己玩了兩分鐘,沒有打擾家長——兩分鐘對我們來講很短,對小年齡的孩子來說,很長——值得夸。2.孩子把一個積木放到了積木盒子里(無意識的行為,其它的積木還在地上散著)——收拾積木是一個好的行為——值得夸。3.孩子從沙發(fā)走到餐桌前(大部分時候孩子都是跑來跑去的)——慢慢走是一個好的行為——值得夸。4.孩子在你說話的時候,看了你一眼(無意識的行為)——主動的目光對視,值得夸。5.孩子看著柜子上的擺設,沒動手去拿(可能你多等兩秒種,孩子就伸手去抓了)——抓住這兩秒的機會,不碰擺設——值得夸 。類似的例子可以舉很多很多。學會夸孩子最主要的目的是讓我們主動地去看孩子做得好的地方,找到孩子的強項優(yōu)勢,這是將來我們設計任務行為干預方案的基礎。附帶效果:我們越多地看到孩子好的地方,我們就會越積極地來看待和對待我們的孩子。幫助我們的孩子,從我們自己做起,從看孩子的好處做起,從夸孩子做起。 02、行為干預第二步:學會不對孩子說“不”(怎樣對孩子說“不”?)作為父母、長輩,我們習慣性地根據自己的喜好和標準,來告訴孩子“不要這樣”“不要那樣”。當父母說“不要做”的時候,有些孩子會聽從,慢慢改掉了習慣;有些孩子會暫時停止原來在做的事,但沒過一會兒又開始做;還有一些孩子立即發(fā)起小脾氣。換句話說,告訴孩子“不要做”有時候管用,有時候不管用,但因為說“不要”很容易,所以不管有用沒有,大人們還是不斷地在對孩子說“不要做”。 告訴孩子“不要做”的不利之處:1.建立了一個負面的環(huán)境:當大人說太多“不要”的時候,給人的感覺是孩子哪里都是毛病,完全沒有優(yōu)點。而孩子會覺得自己做什么都是錯的或者不允許的,孩子也會焦慮。2.建立了一個負面的親子關系:大人總在以長輩的身份教育孩子,而不是試著去當孩子的朋友3.“不要做”的定義不明確,讓孩子困惑:因為告訴孩子“不要做”完全是根據每個人個人的標準而定的,而不是一個有計劃并且有固定標準的指令,所以當孩子做某些事的時候,有些大人覺得不適合會叫孩子停止,而有些大人覺得無所謂,會由著孩子去做。甚至于,“不要”可能是根據個人的心情而定的:今天心情好,可以由著孩子做一些略為出格的事,今天心情不好,看什么都不順眼,都會叫孩子“不要做”。對于孩子來講就變成了,“有的時候可以做,有的時候不可以做”,沒有既定的標準或原則去遵行。4.告訴孩子不要做,只是讓孩子停止他正在做的事,卻沒有告訴孩子應該怎么樣做。即使孩子能聽話停下動作,下一次卻仍然只能按他會的但不被大人接受的方式去做,所以問題行為得不到改善。5.當大人太多地用“不要”這個字眼的時候,有的時候孩子停下來了,有的時候孩子沒有停下來,大人也沒有跟進;漸漸地,“不要”這個字眼對孩子來講失去了應有的力量。在關鍵時刻,當我們真的需要孩子立即停下來的時候,我們說“不要”,孩子卻停不下來了。例如:當孩子要碰開水杯子的時候,我們會喊“不要碰”,但孩子可能根本不聽,碰了杯子才知道燙。我們會想要對孩子說“不要”的行為,都是問題行為。如果我們能從問題行為剛剛開始發(fā)生的時候就給予正確的指引,那么這些問題行為就會慢慢地被取代掉。改變我們日常給指令的習慣,很多小的問題行為可以直接改善。不對孩子說“不”,我們應該怎么樣做呢?1.堅持給正面的指令,告訴孩子應該做什么?a) 不要跑——慢慢走b) 不要用手抓菜——用勺子吃c) 不要甩門——輕輕地關門d) 不要尖叫——小聲點說話e) 不要亂扔——扔到垃圾筒里f) 不要亂沷水——在浴盆里玩水g) 不要玩遙控器——把遙控器放在……h) 不要打小弟弟——輕輕地摸小弟弟i) 不要搶玩具——一起玩玩具2.當告訴孩子應該怎么做的時候,馬上要輔助孩子去做。通過實踐,才能讓孩子明白應該做什么,并且慢慢建立新的好習慣3.當孩子跟從指令和輔助做了之后,一定要記得夸講孩子,并且時不時地獎勵孩子。有強化物跟隨一個好的行為,這個行為在將來就會越多地發(fā)生。4.在關鍵時刻(需要孩子立即停止某行為的時候),我們要用比較強烈的語氣說“不”或“停”,并且馬上用輔助來讓孩子停止他的行動,這樣可以建立起孩子對“不”和“停止”這兩個指令的即時反應。這個反應,在很多危急時刻是非常重要的。要改掉對孩子說“不”的習慣很不容易,然一旦建立起這個好習慣卻是我們能終身受益的。當我們挑孩子毛病的時候,第一件事要想的是,孩子應該怎么樣做,然后告訴和輔助孩子。在這個過程里,你會發(fā)現(xiàn)孩子對指令的服從會越來越好,而且你也會越來越多地看到孩子好的方面,親子關系也會變得正面積極起來。 03、行為干預第三步:明白行為的功能(理解孩子想通過行為告訴我們什么)(家長要及時與孩子進行溝通)行為是一種溝通方式。我們通常會把想和作為兩個部分來對待:想是別人看不到的部分,而做是別人看得到的部分。有意識地,我們會通過行動來掩蓋我們真實的想法,使得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變成一種復雜的游戲。然而,無意識中,我們仍然能從每個人的行為里讀到他們的想法。我們的孩子遠沒有我們這樣復雜,他們很單純,從想到做,這兩者之間往往存在著統(tǒng)一性。他們或許受語言和溝通能力的限制,沒有辦法告訴我們他們的想法;但我們可以通過解讀他們的行為來了解他們想表達什么。有的時候,他們用來表達想法的行為并不是太合適,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問題行為”;有的時候他們的表達方式過于暴力與激烈,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攻擊性行為。要想要解決這些行為問題,我們首先需要孩子在表達什么,然后才能教孩子如何正確的表達,無論是通過語言還是行為。只有當孩子學會正確的表達方式后,這些問題行為才會真正地被取代,從而減少或消失。從應用行為分析(ABA)的角度,我們可以把所有的行為歸類到四種功能中去。功能1:實物強化行為孩子想要表達:我想要(XX)。實物強化行為通常發(fā)生在孩子所提的要求被拒絕時。當家長為了避免孩子哭鬧而滿足孩子所提的要求時,孩子的問題行為就會被強化,也就是說在將來會更多地發(fā)生。例如:在超市收銀臺,孩子說“媽媽,我要吃歸糕”;媽媽說“今天不吃雪糕”;孩子開始鬧,并且行為慢慢升級,直到媽媽不能忍受;媽媽對孩子說“你不哭,我就給你買”;孩子停止哭鬧,媽媽給買雪糕。這里的“實物”,并不僅限于我們看得到的東西,也可以是我們看不到的東西。例如:我想要出去玩;我想要媽媽給我講故事(不是爸爸);我想要媽媽坐在我邊上,弟弟坐在桌子的另一邊;我想要坐公車去學校(不要爸爸開車送)。很多時候,家長抱怨孩子強烈的控制欲望,希望事情以他所期望的方式發(fā)生,這也歸于“我想要”范疇內。功能2:注意力強化行為孩子想要表達:請關注我!(重要:注意力可以是正面的:表揚孩子,陪孩子玩;也可以是負面的:批評孩子。當孩子需要家長的注意力的時候,他并不在意他所獲得的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注意力,只需要是注意力就好了。)行為通常發(fā)生在家長忙于其它的事情,一段時間沒有給孩子注意力。孩子開始做一些家長通常會制止他們的事,家長馬上阻止孩子,孩子得到家長的注意力;以后在孩子想獲得家長注意力的時候,就會更多地做類似的事情。例如:媽媽忙著做晚飯,孩子自己玩玩具。過了一會兒,孩子開始玩電燈開關;媽媽告訴孩子不要玩,孩子繼續(xù);媽媽不得不走過去阻止孩子,責罵,然后叫孩子做其它的事情(孩子成功獲得媽媽的注意力)。不要覺得自己在幾分鐘前剛給過孩子注意力,孩子的問題行為就不是以獲取注意力為目的的。有一些孩子,特別是年齡小的孩子,他們需要家長持續(xù)的注意力,他們獨處的能力很弱,有時甚至少于1分鐘。功能3:逃避強化行為孩子想要表達:我不想要做這個!逃避行為通常發(fā)生在家長給指令并且堅持執(zhí)行該指令時。當行為不斷升級,家長疲于應付孩子的哭鬧而忘了之前給孩子的指令,孩子的行為幫助他們成功出逃了該項他不想做的任務;在下次孩子不想服從某項指令時,行為就會再次發(fā)生。有的時候,孩子最終還是做了家長要求的事。但因為問題行為而延遲了執(zhí)行任務的時間,對行為也是一種強化。例如:媽媽讓孩子做功課,孩子開始鬧,想要逃,把紙揉成一團,把筆扔掉;媽媽一再堅持,孩子開始哭鬧;媽媽受夠了,讓孩子去自己的房間冷靜一下。孩子離開。(最終孩子不需要再做作業(yè),或者晚一點再做。)功能4:自我刺激行為這一類行為與前三類不同:前三類行為的強化物都來自于第三者,而自我刺激類的行為,強化物產生于自身體內。確認是否自我刺激行為:當該行為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無論是否有旁人在一邊都會發(fā)生時,通常可以確認為是自我刺激的行為。由于自我刺激行為的強化物不是我們能控制的,所以,當自我刺激行為發(fā)生時,行為就自然得到強化,之后發(fā)生的頻率和強度就會慢慢提高。有些小年齡孩子身上觀察到的與感覺系統(tǒng)相關的自我刺激行為,隨著年齡可能會自然慢慢減弱甚至消失:那是因為隨著孩子的發(fā)育,行為所達成的感覺刺激不再是孩子所需求的,該行為就達不到自我刺激的作用了,慢慢就自然減少了。由于不同功能的行為強化的原因不同,所以我們需要以不同的方式來應對,才能做到不繼續(xù)強化該行為;這也是為什么,我們首先要學會認識和理解行為的功能,然后才能正確干預。 04、行為干預第四步:當行為發(fā)生時應該怎么應對(避免強化不正確的行為) (家長應該避免無意識強化孩子的不正確行為)上一步講到,我們可以把所有的行為歸類到四種功能中去,實物強化行為、注意力強化行為、逃避行為和自我刺激行為。既然每一種行為傳達著不一樣的信息,那么我們就需要以不同的方式來對待,以避免在無意識中強化孩子的不正確行為。1.實物強化行為當孩子因為他的要求未被滿足而產生行為問題,在這個時候滿足孩子的要求,就會強化孩子的行為;也就是說,在未來孩子會以同樣的行為來達到他的目的。當行為發(fā)生時:(1)忽略孩子不正確的行為:不給語言指令,例如“不要哭”,“不許打人”;不講條件,例如“你不哭就給你XXX”,“你打人就不許你看電視”。只要孩子沒有攻擊他人、傷害自己或毀壞物品的行為,你可以選擇走開,讓孩子一個人發(fā)脾氣。(2)當孩子開始冷靜下來的時候,給孩子注意力,引導孩子玩他們喜歡的游戲,從而轉移孩子的注意力。如果孩子在這時停止了哭鬧,可以給孩子他們喜歡的東西——但不要給孩子之前要的東西。注意:我們不需要等到孩子完全冷靜。當孩子停止大動靜的哭鬧,甚至是在他們哭鬧間喘息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嘗試介入。但如果孩子又開始大動靜的哭鬧,就繼續(xù)忽略。有的時候,這樣的過程可能會來回幾次。(3)在一定時間內不要給孩子他之前哭著要的東西。如果想要給孩子他之前要的東西,小年齡的孩子等待的時間在5-30分鐘,大年齡的孩子最好等待30分鐘以上。如果之前說過什么時候孩子可以得到他想要的東西,那就堅持原來說過的話。比如“吃好晚飯才可以吃冰激凌”,那就等到晚飯后再給孩子。2.注意力強化行為當孩子因為一段時間沒有獲得家長的注意力時產生的行為問題,行為的目的是獲得家長的注意力,如果家長在這個時候給孩子注意力,不論是安慰還是責罵,都會強化孩子的行為;也就是說,在未來孩子會以同樣的行為來獲取家長的注意力。當行為發(fā)生時:(1)忽略孩子不正確的行為:不給語言指令,例如“不要玩電燈開關”,“不許打人”;不試圖轉移孩子注意力,例如“你去看一會兒電視吧”。只要孩子沒有攻擊他人、傷害自己或毀壞物品的行為,你可以選擇走開。(2)但往往孩子在這個時候選擇的事情是大人無法忽略的,如果確實需要馬上阻止孩子的行為,可以輕輕阻止孩子的行為,然后用身體輔助把孩子引導到他應該在的地方。在過程中,不給語言指令,不對話,不給目光對視,不與孩子互動。(3)等待大約30秒到1分鐘,如果孩子沒有繼續(xù)之前不正確的行為,給孩子注意力,與孩子互動,夸孩子任何他做的好的或無錯的行為。3.逃避強化行為當孩子不想執(zhí)行某個指令時,孩子會采取一些不適當的行為來延遲或拒絕服從該指令。在這個時候,家長常常把他們的注意力轉移到對付孩子的行為問題上,而忘了之前給孩子的指令,從而孩子不需要再執(zhí)行該指令。在這個時候,孩子的行為得到強化;也就是說,在未來孩子會以同樣的行為來逃避你的指令。當行為發(fā)生時:(1)忽略孩子不正確的行為:不給語言指令,例如“不要哭”,“不許打人”。在孩子哭鬧的過程中,保持冷靜的表情,不展示任何情緒,不同情,也不生氣。(2)當孩子開始冷靜下來的時候,繼續(xù)給同樣的指令,并且提供輔助,幫助孩子開始執(zhí)行某任務。對于小年齡的孩子,輔助孩子完成任務注意:我們不需要等到孩子完全冷靜。當孩子停止大動靜的哭鬧,甚至是在他們哭鬧間喘息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嘗試介入。但如果孩子又開始大動靜的哭鬧,就繼續(xù)等待。有的時候,這樣的過程可能會來回幾次。(3)當孩子完成任務時,哪怕是在輔助下完成的,都要夸孩子,并且獎勵孩子他喜歡的東西。4.自我刺激的行為當行為發(fā)生時,行為受到自然的強化。(1)用肢體輔助阻止孩子的行為,盡量少用語言提示。(2)引導孩子玩其它的活動,最理想的是同孩子的自我刺激行為產生同一類型刺激的活動,比如孩子喜歡在床上跳,可以讓孩子在蹦床上跳;孩子喜歡玩水,可以讓孩子在水池里玩。(3)如果找不到產生同類刺激的活動,可以引導孩子玩其它感興趣的活動,從而轉移注意力。(4)對于在年齡的孩子,可以通過訓練提高孩子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能力,從而讓孩子自己控制自己的自我刺激行為。在行為發(fā)生后,我們能做的只是不繼續(xù)強化該行為。真正要干預問題行為,我們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是如何在行為發(fā)生前,做更多的工作以預防行為的發(fā)生,從而減少至消除問題行為。 05、行為干預第五步:利用環(huán)境變化來降低問題行為發(fā)生的可能性(ABA是最有效的行為干預法)在ABA的行為干預中,始終強調當行為發(fā)生時要或忽略或堅持指令。這些個原則,在實施的過程里,首先看到的變化是行為的加劇而并非減少。原因很簡單,一個行為一直都可以達到某個目的,但突然之間竟然不管用了,這個時候人的選擇是更用力些(對于孩子來講,鬧得更兇些),探測是不是可以達到原目的。在探測后發(fā)生達不到目的,該行為就會減少,也就是慢慢達到行為干預的目的了。舉個平常的例子,用一定的力度推門,門會打開;某天,還是用一定的力度推門,門沒有打開,這個時候我們會自然選擇用多點力再推,看看門會不會開。如果門沒有開,才會去想其它的辦法。只是一次的經驗并不足以完全讓我們放棄這扇門,但凡有機會的時候,我們一定還會再去試著推幾次。如果門一直打不開,我們才會真正放棄從那扇門走,而在那時,新的通道才有機會被加固起來。對于父母來講,要在孩子在哭鬧中堅持打贏這場仗是有難度的,這個難度在于心理:大部分的父母不能忍受讓孩子哭上大半個小時不去管;家里有老人的,更是會心疼孩子,從而責怪孩子的父母過于嚴厲。同樣的道理,ABA的原則讓人覺得不夠人性。然而,我個人的體會,行為干預最為有效的就是ABA的方法,且這種有效是長期的。同時,從最簡單的ABC行析來講,ABA的行為干預原則從來不止于在行為發(fā)生時,而是需要從ABC這三個角度全方位地去展開實施,才能達到最理想的干預效果。 昆山市璦特生兒童特教中心長期招收: 1.自閉癥、孤獨癥(有刻板行為,對周邊事務沒有反應) 2.語言發(fā)育遲緩(兩三歲以上還沒有或少有語言能力) 3.輕度智障(無法理解常規(guī)的信息) 4.輕度腦癱(四肢僵硬,不能完成精細化動作) 5.感統(tǒng)失調(平衡感差,本體沒有正常力量) 6.注意力差(亂跑動,不能專注學習及生活) 7.社交障礙(不愿融入集體,懼怕與陌生同伴交流) 年齡:2-13歲 上課時間段:周一至周六 8:30—18:00 微信/手機號:15371455662(朱老師) 微信/手機號:15306268207(王老師) 昆山校區(qū):昆山柏陽街22號(朝陽大潤發(fā)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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