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高新區產業園支行理財經理辦公室,理財經理盛女士誘導消費購買基金產品,經過如下:當時沒有明確告訴我所買的產品是基金,一直以為此產品是理財,并且本人也從來沒有買過基金股票,毫無經驗,她告訴我按照以往同類型產品會有10%以上收益,在她電腦上讓我輸入密碼后直接由她操作完成,讓我放心一年后利息肯定比存款多,我當時想買大額理財的。后來我才發現推薦買的產品壓根沒有以往數據,屬于第一年發售,也沒有告知會扣手續費,購買之后一下子扣除了9000多手續費,電話詢問說沒事的,要看最終收益,此產品自從購買后一直處于虧損狀態,與盛女士多次溝通說屬于正常現象,后續會漲上來的,三年來一直在跌沒有漲讓我長期投放或者低位補倉,并且說了一大堆聽不懂的專業術語,每次聯系她都是安撫,說我買的還算少,人家幾百萬后買的虧損的還要多,(意思我這些還是小錢,這個是我自己理解的),并且說她會關注,每個月跟我聯系下,結果是我不聯系她從來不會主動聯系我,那么銀行經理的行為是否屬于誘導欺詐消費,為什么沒有告知產品的風險性,或者沒有告知是基金,為什么在她電腦是可以代買,為什么會扣一大筆手續費也不告知。現在詢問多了只會說你來銀行拿點小禮品吧,我要禮品干嘛,最近一次溝通告訴我回本肯定沒有希望了,因為已經40%+的虧損了,我有打浦發客服投訴,要求歸還本金,也有打銀監會投訴,給我的回復就是她們提取數據后如實只會對本行員工進行處罰,對消費者不與賠償。銀行就這么硬氣嗎?我問盛女士,為什么第一年發售沒有任何數據就能這么亂吹10%的收益,說她們也不知道,總行這么跟他們講的,現在大環境不好任何一款產品都虧,我不要什么大環境,如果不誘導消費不是不會買的,我也不知道我買的是基金,必須投訴維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