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一個外地嫁園區的女的,婆家在金雞湖邊買的婚房,主動加女方名字的,她大兒子生了之后,婆家就拆遷了,分了三套房子,和幾十萬的錢,錢婆婆轉給媳婦的,媳婦去把三套房子裝修了,兩套出租,一套婆婆公公住,婆婆讓媳婦去收租金,自己老兩口覺得住三室雙衛的太浪費,老兩口把另外兩個房間租出去,要讓兒媳去收錢,兒媳不要,讓老兩口自己留著用,老兩口才讓兒子去收那兩個房間的房租的,老兩口有養老金,都還在小區打工做垃圾分類,撿紙殼賣錢,存到過節時給孫子發紅包,兒媳生了兩個兒子,在照顧好兩個孩子后,還去做點臨時工,老公和婆家都不讓她上班,讓她照顧好孩子就好了!人家一家人都很好的,媳婦也沒什么學歷,生了兩個孩子,接送上下學和興趣班,給兩個兒子和老公天天做各種美食,去買衣服一下起碼買五套(兩個孩子 老公 公公 婆婆和自己)其實他們家是媳婦當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