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論壇的朋友,家里親戚12月開始繳納社保,按照人才落戶需連續3個月繳納社保,1月份社保因為單位原因導致2月才繳納成功,申請落戶的時候顯示1月份社保為2月份補繳,現在無法申請人才落戶。本來也不著急,繼續繳納3個月就行了,但是小孩今年3月份要報名上小學,晚了沒辦法報名,小孩就要回老家上學了。
打了社保局電話,說無法變更繳納狀態;打人才落戶中心電話,說必須連續繳納三個月,有補繳就不行;單位那邊現在原意配合出證明,但是不知道找誰解決問題;單位沒有繳納成功也是因為從1月份開始社保要在江蘇省電子稅務平臺申報后手動繳納,以前社保錢打在卡里,系統每個月自動扣款,1月份更改也沒通知,也不知道更改了,系統沒有自動扣款。
各位論壇的朋友,有沒有遇到這種問題,有沒有辦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