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這樣,那么請問你們公司是嘉安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那么合同主體為什么是昆錦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就這已經違反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77號令第5條第1款,虛構合同主體或者盜用冒用他人名義訂立合同,請問你們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關于購置稅的問題,我簽完合同回去的路上意識到購置稅在合同上沒有體現,從我們一般人的視角,如果購置稅不包含在里面,我也不可能問你,相反如果購置稅不包含在里面那你可以明講,你說購置稅不用寫在合同上面,讓我放心是幾個意思?這分明違反了56號令第19條第4款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使用欺騙性誤導性語言,文字,數字等標識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是屬于價格欺詐。法規明確規定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那么合同上未標明的200塊錢臨時牌照費請予以說明。還有裸車價是72,200塊那么你給我開的增值稅發票是開68,400塊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