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總結下政府發布的意思:
1:該區域內不是全部拆遷,只是遇到需要拆遷的小區,那么就以發房票為主了;
2:如果你的小區需要拆遷,那么拿到房票之后,你的選擇如下:
a,去購房,當然購房的價格要比市場價便宜,這個不變,不足的部分補差價,同時政府會給你10%的房票總價補償,意思就是拆你的房子,政府拿出10%的房價現金操作就可以了,其他的那就是政府部門內部的事情了,但是如果房票價值多了,怎么辦?
b,可以轉讓一次,當然10%的補償收益也是下家的,但是這里面有個問題,如果沒有人接盤(如同買賣二手房一樣),你是不是就要打折出售自己的房票了?
當然,你可以申請延期,但是最后還是不買的話,你可以看下面的c,
c,如果你拿到房票不買房,也原價轉讓不掉房票,那么你可以找負責拆遷的部門或者開發商拿現金,但是什么時候可以拿到現金,公告里沒有告知,這是個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