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線普法小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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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豪擲”近百萬打賞男主播 丈夫能不能訴請返還? 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審理了一起成年人直播打賞返還糾紛案
![]() 楊某與妻子高某于2011年6月9日登記結婚,二人共同經營一家餐館,閑暇之余高某迷上手機直播,結識了小自己12歲的“00后”主播孫某,并從最初在直播間與孫某線上互動發展到線下約會。其間,孫某以各種話術誘導高某在直播間刷禮物、打賞。 “保時捷以上你點點”“粉色嘉年華”“520紅包”“竭盡全力去守護你包容你逗你開心”……孫某與高某的聊天記錄截圖,充斥著大量超出正常主播與粉絲之間的引誘打賞及交流話語。
據統計,高某前后在孫某直播間發送虛擬道具打賞18293次,換算成人民幣高達92萬余元。丈夫楊某發現錢款異常后,以高某違背夫妻忠實義務、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為由提起訴訟,要求主播返還收益45萬余元。
一審法院認定案涉網絡服務合同已經履行完畢且不存在效力瑕疵或無效情形,判決駁回原告楊某全部訴訟請求。楊某不服,上訴至天津市三中院。 楊某主張高某向某直播平臺充值錢款系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同時,楊某提交高某與孫某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4月22日期間微信聊天記錄,主張高某與孫某之間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請求法院確認高某對孫某的贈與行為無效,孫某應返還高某打賞金額中所得收益的45萬余元款項。 另一方面,孫某認可高某發送虛擬道具可獲得收益45萬余元。但他認為主播與粉絲之間的互動行為并不違反公序良俗。高某向直播平臺充值訂單打賞的行為屬于支付網絡服務合同的對價,本質上是娛樂消費行為,并非贈與行為。 ![]()
天津市三中院審查認為 該案的爭議焦點為 網絡直播打賞行為的法律性質 及其效力應當如何認定
觀眾、主播分別通過直播平臺自主注冊和簽約,成為其用戶和直播服務提供方。直播平臺將直播服務作為其向觀眾提供的服務內容之一,向觀眾進行開放,由觀眾根據個人喜好自主選擇觀看特定主播的直播內容,三者之間形成特定的網絡服務合同關系。觀眾在觀看直播平臺提供的直播服務中,一般并不需要付費或者打賞。觀眾在觀看直播過程中對主播進行打賞,所用虛擬貨幣系觀眾向直播平臺充值后所購買,而主播通過用戶打賞獲得的虛擬貨幣,也并非其直接獲得錢財,二者都依賴于直播平臺的組織和結算,二者之間不發生直接款項往來。觀眾基于對個別主播的喜愛及崇拜,使用虛擬道具進行打賞不僅會產生不一樣的特效體驗,也會獲得主播應邀進行的特定表演、特別關注以及其他觀眾的認可,自我的心理滿足等,還可能獲得諸如賬戶升級,成為直播間管理員等平臺提供的增值服務。 因此,觀眾通過直播平臺觀看直播并向主播進行打賞的行為具有消費性質。一審法院認定直播打賞行為屬于網絡服務合同,且已經履行完畢,處理正確。 ![]() 高某的直播打賞雖屬網絡服務合同中的消費行為,但其線下與孫某見面并以戀人身份進行交往,突破了主播和粉絲正常的互動關系,違反了社會公共道德和善良風俗,且其基于婚外情感交往,向孫某打賞的數額已經明顯高于正常網絡娛樂消費水平。同時,孫某明知高某婚姻狀況為已婚的情況下,以戀人身份與其進行交往,并邀請其進行打賞,也存在一定過錯。現楊某作為夫妻另一方以高某違背公序良俗、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請求確認打賞無效,并請求孫某返還財產,酌情予以部分支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天津市三中院判決孫某十日內將其所得收益的一半22萬余元返還楊某。
觀看直播表演并進行打賞 應注重合法、理性消費 增強自身道德約束 避免損害他人的財產權利!
來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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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smile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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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主播有什么好打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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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總有一些沒長腦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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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哥離線毛毛123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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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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