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浦鎮南港新龍村鄒某榮,為人霸道,不講道理,言而無信,得寸進尺,欺人太甚,村委會拿他沒辦法,作為鄰居的我們權益受損,誰來替我們維護?
1.鄒某人2023年竣工的自建房,高度是我們周圍幾戶中最高的,房子地基也是最高的。
2.霸占宅基地外的村集體土地,與其東、西兩戶相鄰的的弄堂,他全部占為己有,將其小轎車長期停放在弄堂里,不給鄰戶使用。其南面三分宅基地外的村集體土地其全部占用,要求村委會在他違法占用的村集體土地上,加泥用于他自己家種植樹木;從他造房子到平整土地、加泥土,始終是這臺村委會的挖機給他家干活,也不知道是誰出的錢,是鄒某某出的錢,還是他的靠山出的錢?如果他家不出錢,那等于村里出錢租用了這臺挖機,這里邊的費用需要公示,不然不能平息我們的疑問。
3.鄒某某,其父親作為曾經管理土地的老干部,村委會給其父親面子,其父仗著老干部身份聽之、任之,放任其霸占其與東、西、南3戶鄰戶間的集體土地占為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