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陳勇勇律師表示,法律除保護生者的人格權外,對死者的人格權益亦加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條明確規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死者沒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并且,2023年1月10日實施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第十四條明確,“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和技術支持者提供人臉、人聲等生物識別信息編輯功能的,應當提示深度合成服務使用者依法告知被編輯的個人,并取得其單獨同意。”
故未經逝者親屬等同意的情況下,用AI復活已逝明星的行為涉嫌侵權,逝者相關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