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村書記解釋化糞池在水利部門中到底誰同意的請參考: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對農村環境保護作出總體規定,第三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村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和畜禽養殖污染物的收集、處理和凈化是其重要內容。這為化糞池建設提供了法律依據。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農業生產者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和減少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污染水體。這個法律要求對畜禽糞便進行妥善處理。3.《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法》第十四條規定:化糞池建設應當符合上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規劃。這是化糞池建設的直接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