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廬路昆泰路柏廬橋下有個石鎖煅練場地,該場地原在河邊,因濱江公園改造修路占用,后經練鎖群眾和建設單位協商后,挪到了引橋邊樹下,為了雨天不影響煅練,群眾自發的把閑空的第二段引橋下平整后用來鍛煉。為了避免不安全事故發生,用鐵絲網圍了起來。近日交通局來人,下令限期拆除。不拆除交通局顧人拆除讓鎖場付拆除工費。在這是想問一下,昆山眾多路橋,除少量用作收費停車場外,相當一部分由政的出資建成群眾休閑娛樂,運動鍛煉場地,為全民健身提供了大力支持,和運動平臺,方便群眾就近參與運動鍛煉。而柏廬橋下原來閑置,成為晚上跳舞人方便的地方,臟,臭,亂,環境很差,是練鎖群眾自發的,一鍬一鍬鏟平,冒著酷暑一車一車拉土墊鋪,又沒要政府一分錢,為什么要取締?別的橋下都能由政府出資來建休閑鍛煉場地,這座橋的第三段引橋下就是一個你閑娛樂舞場,為什么第二段引橋下不能物盡其用?石鎖緞練又不公產生有毒有害物質,和對大橋有任何不安全因素,為什么寧肯閑著也不讓群眾鍛煉用?難道運動鍛煉和鍛煉的人還分三六九等?同樣的是橋下,不同的對待,這讓人感覺交通局處事沒有把一碗水端平。懇請市府領導和交通局領導于百忙之中輕移蓮步,來實地看看,給于一個合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