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城鎮項家浜阿四蟹莊,我一直認為過道是讓人走路通行的,阿四蟹莊在過道放那么多花盆,晾衣桿這種做法合理嗎,從個人角度來說,他這種霸道的行為在我這個鄰居看來就是擺上花盆占地,那一大半是他家的,邊上留一點點是我家的,引發鄰里矛盾,所以村里給出的交代也是鄰里矛盾不管。我是鄰居沒錯,難道他家這種行為就是合理的嗎,因為鄰居之間有矛盾就可以把晾衣桿放在公共區域,把花盆占住過道不讓走嗎。從大家的角度來說,他首先是一條路是讓人走的,而并非只是我們兩家的,明明是一條公共的道路為什么非要攔上花盆成為他私家面積。這種行為有我這個鄰居提出來是鄰里矛盾,作為一個不相干的人提出來他不影響正常通行嗎,希望有關部門引起重視,不要總把解決不了的事歸類成鄰里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