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集中整治辦“聽民意辦實事”工作要求,日前,山西省住建廳組織開展整治物業服務不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利益等問題和建立完善物業企業退出機制專項行動,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11起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太原市××××小區二期,由陽光智博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提供服務。該小區交付時現場景觀水系缺失,物業公司在明知備案資料與實際不符的情況下,仍將景觀水系維護費用分攤在物業費中向業主收取,屬地物業主管部門對該小區前期服務等級內容進行了重新核定,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核減了相關服務內容,并建議市發展改革部門進行降費處理,市場監管部門對其亂收費行為進行查處。
大同市×××小區,由大同市有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務。該公司存在沒有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內容、沒有達到服務標準、不履約不盡責、小區管理混亂、物業服務態度惡劣、處理事情推脫等問題。目前,部分問題已責令物業公司立行立改,其他反映的問題,物業服務公司已聯系廠家進行維修,屬地物業主管部門持續跟進問題整改。
朔州市懷仁×××小區,由懷仁市億安物業有限公司提供服務。2024年4月8日該公司接管小區后,未按規定程序征求業主意見,擬按《朔州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四級服務標準提供服務,物業費由原來0.6元/㎡·月提高至0.8元/㎡·月,該公司采取設置電梯控制、限購水電的方式催交物業費,引發業主不滿。屬地物業主管部門已責成該公司按照規定程序征求業主意見,根據業主意見調整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并責令其不得限購水電,保證業主正常生活所需,堅決杜絕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在持續加大專項行動問題線索排查整治力度的同時,省住建廳和各市主管部門還將進一步健全完善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推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記者晉帥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