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去年張浦裕花園小區連發兩個通知,看下圖,業主可以在指定區域租賃車位安裝充電樁,這是個好的做法,值得點贊。
上周末提了輛純電新能源,去物業申請安裝充電樁,告知今年開始不再提供加裝充電樁的服務,
但物業針對這個不允許租賃車位加裝充電車位的做法未發布任何通知說明,簡單溝通無果后,打12345投訴,
今天接到社區的電話,說收到了很多不理解的聲音,但這是地產商的要求,想裝可以,直接購買車位即可。又告知可以找建設局溝通討論,
針對這些空置的車位,配套都是好的,但就是不給安裝充電樁的做法,各位朋友,怎么看,歡迎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