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和衡(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鵬曾代理過此類案件,他認為一些年輕人深陷網貸無法自拔的原因與其缺乏金融知識和法律常識有關,對于網貸的風險和陷阱認識不足。一旦陷入其中,很容易因無法按時還款而陷入惡性循環,甚至面臨法律糾紛和信用危機。
有的網貸公司會在一些社交平臺上,針對用戶的留言和搜索記錄進行深度分析,精準定位那些急需用錢但難以通過正規渠道獲得貸款的人群。這些客戶往往包括因各種原因暫時陷入資金困境的個體,如需要應急資金的大學生等。非法網貸公司大多利用客戶的心理弱點,通過社交平臺、論壇等渠道,以“快速放款”“無抵押”等誘餌吸引他們上鉤。
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麗敏指出,導致不少年輕人深陷網貸的另一原因,是一些網貸平臺在業務推進過程中的不規范。根據規定,在申請網貸的過程中,放貸機構必須履行風險提示義務,對借貸產品進行詳盡的信息披露。但一些網貸平臺會利用專業知識不對稱,通過設置多樣的利率名稱,如基礎利率、放款利率、罰息利率等來掩蓋實際可能發生的高利率費用,這種做法侵犯了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
根據《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應在相關頁面醒目位置充分披露合作機構信息、產品信息、權力責任分配,并揭示合作業務風險,防止用戶產生品牌混同的錯誤判斷。
《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也明確了金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規定銀行保險機構必須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以消費者易于接受和理解的方式披露產品和服務信息,包括產品性質、利息、收益、費用、費率、主要風險、違約責任等關鍵信息,特別是貸款類產品應明確標出年化利率。
陳鵬提到,有的網貸平臺在宣傳時往往以低息或無息為噱頭吸引用戶,但在實際操作中卻通過各種手段變相收取高額利息。有的網貸平臺還會要求借款人簽訂除借款合同外的其他合同,如擔保合同、服務合同、咨詢合同等。這些合同往往與借款合同形成關聯,為所謂的借款服務提供擔保或咨詢,并收取高額的擔保費、管理費、服務費、咨詢費、手續費、保險費等。這些費用加起來,往往使得實際利率遠超宣傳中的低息水平。
另外,在一些網貸中常常有“砍頭息”的現象存在,即借款人在收到貸款后,立即被貸款公司或網貸的業務員扣除一部分費用,這部分費用往往被用作支付各種名義的費用,如介紹費、服務費等。然而,盡管借款人實際收到的金額少于合同約定的金額,但貸款公司仍按照合同約定的全額計算利息,這種做法損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權益。
“‘砍頭息’是一種典型的違規行為,我國法律明確禁止此類行為。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借款人急需資金,往往不會仔細審查合同條款,這就給了不良網貸平臺可乘之機。”陳鵬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