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大家的評論,哪樣的意見都有。
我是覺得,如果老公真的愛老婆,應該自覺給夠工資,當然也要留夠自己要用的。
像樓主朋友這樣的:
1、首先娃當上大學了,還是搞電腦軟件開發的,工資應該不低,如果低只能說明老公有點差勁;
2、老婆做家務的時候,老公也以忙電腦為由不做或少做,這也至少能說明工資不低,不然哪里好意思又不做家務又沒有工資;
3、每個月給5000,只夠房貸和孩子大學生活費。這操作明顯沒有把老婆放心上,也不擔心老婆真的跑了;
4、如果老婆真的走人,可能還會被貼上物質的標簽,算盤打得真響;
5、這老婆既要上班,又要干家務,關心孩子衣食住行,操心老人身體健康,還得出各種家用。
一句話,這樣的婚姻,老公就別好意思說老婆不夠關心他了吧,為了家庭和諧,還是想辦法多轉點家用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