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小市民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故農民個人之間不能私下轉讓或過戶。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辦好過戶后,宅基地使用權也相應轉讓。在申請房屋過戶手續時可同時辦理相應的宅基地過戶手續。根據國家宅基地管理的相關規定,宅基地辦理過戶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雙方應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2、雙方都應年滿18周歲;
3、受讓人名下無宅基地。
辦理程序如下:
1、準備好相關過戶所需的申請材料;
2、原宅基地和現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員會申請;
3、村委會向國土資源所申請;
4、國土資源所地籍調查,或國土局地籍調查,公示十五日;
5、由所報國土資源局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