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7月14日15:51分,在張浦鎮長江南路58號中國石油加油站加油。我明確清楚地表明要加92的汽油200,結果對方和我說多加了7塊錢,要我支付207。當時我提出疑問,加油的金額是輸入的,加完200會自動停止,為什么會有207的費用?當時對方給我的回復是扯到了一下管子,沒再給我更多的解釋。付款后我就進行投訴,后來收到了昆山社會產業調研社的來電。說對方是因為當時忘了給我輸金額,然后以為我要加滿到后面反應過來了之后,發現后停止加油已經加到207了。前后兩種不同的說。讓我完全不能接受,我甚至現在懷疑他們有偷油的行為。因為加油是我們大家的一個常識,雖然不知道什么原理,但我們清楚的是我加多少他就是多少,不可能多不可能少。對方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甚至還有可能有欺詐的行為。請有關部門進行查驗審核。,該車加油站是否存油偷油調槍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