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優級市民
:請教大神樓主 :成年結婚以后分戶出去的,沒有土地跟宅基地,能否向村里申請土地跟宅基地。背景:父母健在農村務農 2子,大的分戶了 小的戶口已遷出
(2024-11-06 12:46) 
近日剛了解到,近幾年張浦農村多生子女家庭(二胎),女兒出嫁后夫家有宅基地的,戶口還在娘家尚未分戶的女兒都享受到了增宅安置。
而我已經分戶多年,在分戶后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以農村“家庭”為單位取得了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主張宅基地使用權益,就因為禮送少了請吃的次數不夠,然后被村鎮干部以各種理由搪塞……
層主,你細品~
抓緊時間送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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