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當事人這是前兩天的事了,我來闡述一下全過程吧。這是地庫轉彎的對向車道,我靠右行駛右轉彎,她靠左行駛左轉彎。然后我下意識剎車,車子往右原地側倒靠在了消防門上有了點小刮擦。我就已經有點生氣了,當時汽車車主要是下車道歉就算了,回去我就在小區業主群吐槽是哪位大哥大姐開的車,轉彎逆行給我干門上去了。之后物業聯系到車主交涉后,物業轉述給我的是說車主說沒有跟她發生碰撞她沒責任意思不關她的事。聽到物業轉達的話我瞬間更加生氣,立即選擇報警處理,找摩托車店家定損是(四五百左右)。后面就是到交警隊,警察先簡單的了解了下情況,看了事故視頻。然后電話聯系了汽車車主,一開始女車主跟警察說沒空來,警察就讓我接電話,意思問她要個聯系方式有時間一起約著來。我一拿到電話,那頭又是吧啦吧啦說和她沒關系 又沒碰到諸如此類的話。后來她又和警察說差不多一小時到,那我就等她來交警隊處理。后面就是她來了之后基本沒法交流,說是我的問題,說物業這個路的問題此類的,幾個警察都跟她講不通道理,最后警察跟我說看她的樣子也不會賠的,你直接起訴吧。我說那就起訴吧。后面她就說那就給你兩百。警察問我怎么說,我說那就這樣吧。(看她這種態度也不想跟她多扯)本來一點小剮蹭,道個歉也就算了。報警找她就是為了出口氣而已,最后就這樣處理完了。顯然她最后也沒覺得有錯。上述言論沒有任何歪曲事實,本人愿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