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長遠了,在今日頭條上看到這樣一個故事:一個中學里一只辦公室倆女老師,一個是英語老師,一個是語文老師,七、八年同事,處成了閨蜜好友關系。一天閨蜜好友甲開車陪自己的祖母,去飯店赴祖母的親妹妹80歲生日壽宴。結果到那,好巧不巧遇見了一個辦公室里閨蜜好友乙。彼此問清了親緣關系,卻是表二輩的表姐妹,即倆親祖母是親姐妺關系。之所以故事里的親姐妹孫輩,相互陌生的親緣關系,是因為甲方的父親是離婚,女兒跟了母親生活。而乙方父親卻是早逝也隨了母親生活。倆孫女在成長階段,自然而然疏遠了滴親祖家的親緣關系。當下有個新詞叫"斷親",造成斷親血緣關系的因素多種多樣。個人以為血親關系的維持,也是要講究緣份深淺的。血親再近三觀不搭,相處的過得去的表面功夫,來而不往非禮也!其它的都是跟著感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