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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于: 2024-08-07
, 來自:江蘇省0==
激動人心的賽場上
中國奧運健兒捷報頻傳
相關話題持續“霸榜”熱搜
不過,在我們為奧運健兒歡呼
為精彩瞬間喝彩的同時
也需保持清醒的頭腦
奧運會期間,以下這些行為不可取!
參賽的每位選手都是優秀的,對于發揮失利的奧運健兒,我們更應給予鼓勵,如果在網絡上進行言語攻擊、惡意抹黑、侮辱誹謗,侵犯了奧運健兒的名譽權,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規定: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人格權包括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網暴奧運健兒將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于公然侮辱誹謗他人,破壞網絡秩序,影響網絡生態的,公安機關將嚴厲查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隨著網絡的普及,除了麻將、撲克等傳統賭博形式外,賭球賽等體育賽事的網絡賭博也越來越常見,每到重大體育賽事,網絡賭博的違法犯罪數量都會明顯增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奧運會期間,觀眾觀賽熱情高漲,網絡平臺中關于奧運會的話題熱度持續走高,但我們也應密切關注流量背后的著作權侵權風險。
奧運會之類的大型體育賽事節目在制作過程中,大量運用了鏡頭技巧、蒙太奇手法和剪輯手法,在機位的拍攝角度、鏡頭的切換、拍攝場景與對象的選擇、拍攝畫面的選取、剪輯、編排以及畫外解說等方面均體現了攝像、編導等創作者的個性選擇和安排,因此具有獨創性,屬于視聽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基于此,奧運會賽事節目不能在網絡上隨意傳播。
7月23日,巴黎奧運會開幕前夕,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發布關于2024巴黎奧運會版權保護的聲明。其中明確,總臺擁有2024巴黎奧運會在中國內地及澳門地區獨家全媒體權利及分許可權利。聲明中還列舉了侵權的方式,既包括傳統的未經授權的轉播、點播,又包括比如動圖制作、剪輯、翻拍等的二次創作與傳播,以及小程序、新媒體賬號衍生出的新的侵權方式,只要是未經授權,且存在商業行為,上述方式都涉嫌侵權。
請大家提高法律意識
通過合法合規的平臺文明理性觀賽
共同為奮勇拼搏的運動員、教練員
以及前方工作人員加油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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