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廣大市民關緊門窗,對玻璃門窗和鋁合金門窗采取防護措施,必要時在窗玻璃上用膠布貼“米”字圖形,非必要少出門、不出門;雨天出行注意避開積水區、排水口;車輛出行注意積水警示,不貿然涉水通行,停放避開低洼、廣告牌下和樹枝茂密處等危險區域。居住在危舊房、建筑工棚、簡易房、低洼地,以及在臨港企業、沿江景區(點)等人員要配合屬地政府落實安全轉移措施。發生大風、暴雨可能引發的房屋倒塌、傾斜、水淹等次生災害時,請立即開展自救,轉移至安全地點后聯系請求援助。
二、加強船舶(長江蘇州段在航船舶、港口作業船舶、內河水域船舶等)以及沿江修造船企業安全提醒和避風管理,臺風影響期間各類船只(除執行緊急公務外)一律進港避風。
三、加強建筑施工管理,臺風影響期間各類戶外建設工地、尤其是高空作業(塔吊、腳手架、龍門吊等)一律停工。
四、加強高空構筑物(店招、戶外廣告牌、玻璃幕墻、交通標識牌、輕鋼結構等)風險排查和管理,加固室外懸空、高空設施以及簡易、臨時建筑物,搬離陽臺、窗臺、屋頂等處的易墜落物品至室內,及時消除隱患。
五、加強景區活動管理,各公園、旅游景點、游樂場所,以及水上運動、旅游、戶外等活動落實預案要求,加強管理,注意防范,確保安全;露天集體活動或市內大型集會組織者應加強研判,落實防臺應急響應要求。
六、加強設施大棚安全提醒和管理,及時加固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業等設施大棚,做好積水排除準備。
七、加強交通、通信、供電、供水、供氣等城市生命線工程風險排查,落實相關預案方案要求,確保安全。
八、相關行業管理部門針對歷史積水點,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警提示;供電設施、精密儀器、重要設備設置在地下的單位和場所,保障排水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備好沙袋、擋水板、機泵等擋水、排水設備和物資。各類綜合體、人防設施、地下車庫等地下空間要落實排水應急預案,加強進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