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成立業委會真是不擇手段,歸根結底還因為業委會的油水太大了,沒有監管,太黑暗了。業委會比物業更可怕!
1、最可怕的是街道社區為物業公司量身打造的業委會,他們沆瀣一氣,侵吞小區的公共收益,所謂的投票,是用第三方檢票來做假!
2、奔業委會而去的極少數是志愿者,大部分是為利益而去,而且是有組織而去。
3、業委會時間長了就是物業的幫兇。物業這個行當應該社區領導下公益化管理。能大幅度降低收費,從而減少玉業主的矛盾!
4、業委會成了小部分利益集團撐控,問題就多得很,解決也難,希望政府部門拿出辦法來解決,否則和諧小區是不可能的。如果發現業委會主任有貪腐,暗箱操作行為應該立即追究責任!
5、業委員會勾結物管大式動用維修基金,兩年用完,物管業委會達到了目的,物管業委員拍拍屁股走人,最后苦的是業主,所以奉勸各位業主最好不要成立什么無用的業主委員會,不但不會為業主帶來益反而會給業主帶來更多災難。
6、現在全國也沒幾個好的為業主著想的業委會,都是投票換了物業,換成自己的物業,沆瀣一氣欺壓業主為自己謀利!形式主義的怪胎“業委會”,成了套在業主脖子上的第二根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