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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于: 2024-10-31
, 來自:江蘇省0==
限制游客自帶泡面
卻又在景區內售賣同類需用水泡的食品
22元的熱干面,在景區外僅售8元
這一社會事件引發了輿論關注
近年來
關于“景區能否自帶食物”的話題
頻頻出現在大眾視野
上海某高校學生小王攜帶零食進入上海迪士尼樂園時被工作人員翻包檢查,并加以阻攔。小王認為園方制定的規則不合法,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便一紙訴狀將上海迪士尼樂園告上了法庭。案件經司法機關主持調解,原、被告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由被告補償原告50元。隨后迪士尼方面即宣布調整原食品和安檢規定,游客可以攜帶供本人食用無需加熱加工的食品及飲料進入上海迪士尼樂園。
有游客反映,安徽黃山風景區有規定不能以任何形式給游客提供開水泡面。此事引發爭議后,黃山風景區通報解釋稱,盒裝方便面食用后的殘羹與湯包料,不合理拋灑會造成環境破壞并不利于野生動物保護。黃山風景區沒有也不會禁止游客帶方便面上山,但提倡游客不要在山上沖泡方便面食用。
對于“景區禁止自帶食品”這類規定
有網友表示理解
但也引發了不少網友的不滿和質疑
認為此舉實際上是在變相強迫游客
購買景區內的高價食品
那么
限制游客帶食品入景區是否合理合法?
景區內的食品可以隨意定價嗎?
景區屢屢“吃”出爭議,如何解決?
來看專家怎么說↓↓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旅游研究與規劃設計中心總工程師齊曉波分析,近年來,“景區禁止游客食用泡面”等規定頻繁引發社會討論,主要是因為游客在一些景區內所購買的消費品,價格高于日常的數倍。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景區禁止游客自帶食品進入的行為在很多時候屬于明顯不公平,與法律的公平原則相違背。如果景區禁止游客自帶食品的真實目的是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游客購買景區內的“高價食品”,則可能構成強迫交易,游客有權進行維權。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朱曉峰認為,依據價格法規定,除了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重要的公益***價格,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其他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景區售賣的食物飲料價格一般屬于經營者自主制定價格的范圍。
齊曉波表示,旅游景區內食品飲料價格比日常消費偏高,很大因素是其承擔了特殊體驗場景的品牌消費溢價。市場調節價允許經營者在一定范圍內自主定價,但同時也受到法律法規的約束,以確保價格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消費者在面對過高價格時,可以通過投訴舉報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齊曉波指出,從為游客提供更加滿意的服務角度來講,建議從兩個方面對景區現有的商業運營與管理進行優化完善。一是景區在出臺相關規定時,應做到事前與游客充分溝通調研、事中在景區相關宣傳中充分告知、事后在遇到問題時及時調整完善;二是景區應做好商業利益與游客需求的充分結合,對景區內的餐飲、住宿以及旅游商品價格根據市場情況合理定價,既要考慮到特殊消費場景的品牌溢價又要兼顧消費者公平交易的原則。
朱曉峰認為,景區面向游客開放,一方面應提升餐飲服務質量,合理布局餐飲點,確保價格透明、公正。另一方面,實行靈活的管理政策,如允許游客自帶泡面進入景區,但明確規定在指定區域如休息區內食用。還可以增加巡邏人員進行監督引導、提高垃圾清運頻率等,不斷優化管理措施和服務水平。
對游客而言
去景區游覽、消費時
除了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還應自覺保護好景區環境
讓文明旅行成為一種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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