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們過幾天討論的時候,要注意對標孩子的年級謹慎發言,要不然又要惹來麻煩了。
江蘇省對小學生考試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考試頻次:小學每學期統一考試不得超過1次,科目不超過3門,考試結果應以等級形式呈現。
考試形式: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小學三至六年級、初中各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各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再安排一次期中考試。
考試結果使用: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小學階段可采用星級評價,初中階段可采用A、B、C、D、E等級評價。考試結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對學生進行分班、分層、調整座位。
這些規定旨在切實減輕學生的考試壓力和負擔,確保學生的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