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如果四十歲了還沒實現財富自由,從本身的個人價值來看,還談何人生規劃,職業規劃?四十歲之前必須實現財富自由,四十以后的生活不能是以賺錢為目的了,而應該是以享受生活、享受快樂為主!不能再停留在生存這個層面了,三十歲之前還能接受被別人來選擇,四十以后就應該是你去選擇別人的時候了,而如果過了四十歲還在滿世界夾個簡歷海投,去被別人來進行選擇,那是對自己人生最大的不負責任,原生認知的缺陷!財富從來就是對認知的獎勵,而不是對勤勞的補償.不管是外企,還是民企,哪怕是國央企,更甚至于GWY,不要錯把平臺的實力,當成自己的能力,重要的是實現個人能力的突破,能力決定下限,認知實現上限.人都是有惰性的,在一個舒適的平臺圈子待久了,個人的“才藝”得不到發揮是會荒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