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九歲那年,我父母因為男方賭博一直不改,總是欠債,然后被人找到家里。原本家里也就是溫飽水平,被他搞得好日子也沒法過。我媽后來就提出離婚。我三年級開始,一直到四年級的春天,男方不肯,后來打官司才離掉了。法院本來是一人一個孩子,哥哥跟媽我跟爸,但是我聽到他跟別人說,把我扔給他爸媽帶,他和別人結婚去。后來我就寫了一封信給當時的離婚官司的法官(這封信我媽竟然還保留著,去年給我看了。我媽媽說,這些是他當年不要我的憑證,離婚后他不負責撫養的,一分錢撫養費也沒給過。我媽媽怕他萬一他老了回來找我養老,確實,前幾年有這個苗頭)。
1997年3月27日,正式分東西分家的,所有東西都是對半分,其實我一直記得那天的場景。
1997年5月2日,我找他學校開家長會,跟我說沒空。5月6日,二婚,那個女的比他大幾歲,兩個女兒,都比我大幾歲。男人是那年4月份魚塘上觸電死掉的。剛二婚那會,還在村里造謠,說見我一次就給我100塊錢,說我沒有給我媽,我媽外面聽到了,回家揍我,我當時在幫我奶奶燒灶頭做晚飯,一共有兩次冤枉我,后來我媽去村里找村委領導出面,讓他當面對質,才還我清白。。。從此以后,在我心里,我就是死了爹的孩子。
這些年,我沒見過他,他也么來看過我,拆遷前他父母家和我家是一個村的。村前村后的,他親哥家就在我家前面。但是,這27年我竟然一次也沒見過他……
當然了,我念書,高考,畢業工作,結婚生女,這些人生大事,一律沒有父親這個角色出現……
好像,我也習慣了,你若問我有恨嗎?好像也沒有那種感覺,就是覺得有的人心,真的挺狠的。但是我會覺得,可能是我沒有這個福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