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業用電夏、冬兩季尖峰電價政策,取消冬季早尖峰時段(將每天4個小時下調為2個小時),調整夏季晚尖峰時長(將每天2個小時調整為3個小時),即: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19:30-21:30,執行夏季尖峰電價,同時將17:00-18:00從峰期調整為平期;
12月至次年1月,18:00-20:00,執行冬季尖峰電價,加大力度精準引導工業電力用戶主動避峰,確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需平穩。夏、冬兩季尖峰電價保持不變,統一以峰段電價為基礎,上浮20%。 [ 此帖被yffeng在2024-12-04 13:53重新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