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電瓶車下班路上被一個60歲老大爺的牧羊犬撲倒,檢查斷了7根肋骨,狗沒有栓鏈條,交警判對方全責。
找了律師上法庭,我們家第一次經歷民事糾紛訴訟,在開庭前,我媽多次問律師有什么注意點,會有什么情況,律師都說沒什么事。直到開庭,才告知對方60歲,走流程追罰可能面臨追不到款的情況,法官建議調解。開庭過程中,對方律師辯稱狗沒撲倒人,是我媽自己摔倒,我媽一人爭辯,律師毫無表態,還私下告訴我媽,這不重要,結果最重要。最后,17萬多的賠償,對方只給五萬,律師一分錢沒多爭取到,還是法官開口,讓補給我家一些檢查費用,才多加一萬。
對于這位律師的專業程度,我們家非常失望,也非常氣憤,隱瞞了風險情況,甚至幫倒忙。
我們預付了3500塊的費用,現在還有5%,也就是3000尾款,我們對此非常抗拒,認為他沒有盡到咨詢與幫助的本分。
想問各位網友,這種情況下,怎樣處理比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