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是家中長女。中專畢業去北京打工,認識了我前姐夫。兩個人結婚辦酒也沒有跟我家里說一聲。后來生了娃,孩子一歲,我姐姐說在家里賺不到錢,我姐夫殺豬賺點錢只夠吃喝,還是出來打工了,孩子給我媽媽帶。我媽媽把孩子帶到六歲。我姐姐一個月給生活費500塊。我前姐夫在重慶物流公司給人開車,叫我姐姐跟他一塊去。我姐姐就帶著孩子去了重慶。然后兩人辛苦賺的錢,在我前姐夫的老家打了個地基,說準備蓋房子。
期間我前姐夫公司要在廣西開分部,前姐夫就跟老板打包票,說讓他去當經理,他幫老板賺錢,管好分部的事情。然后我姐夫就跑廣西去了。我姐姐就在重慶上班帶孩子。又過了一年,我們發現我姐姐還沒領結婚證,就開了未婚證明,叫我姐姐去領證。前姐夫叫我姐姐去廣西分部一起干物流。我姐姐去了以后發現,前姐夫各種嫌棄我姐,在那里有一個比我姐姐小六歲的女朋友。家里就跟我姐說,要不然就分了吧。前姐夫這種人,可以共患難,不能同富貴。他現在嫌棄你,以后更不會對你好。我姐姐那段時間可能在廣西也看明白了。兩人就分了。我姐想要兒子,前姐夫家里老人不樂意。我爸爸也不同意,說是帶著兒子難再嫁。
后來兒子就給了前姐夫。一起在廣西生活。因為姐姐太溺愛孩子了。這孩子不愛讀書,高考考了299分。報考了蘇州的大專。畢業以后不想去工廠打螺絲。叫他爸爸出學費學了半年的編程。然后去了一家小公司當牛馬。
今年孩子換了個工作,當電氣工程師,一個月萬把塊錢。總算是可以自食其力了。
孩子爸爸在重慶買別墅,在四川老家蓋了房,在廣西買的房子,全都寫的二婚老婆的名字。我們家跟他說,早點存個首付,叫他爸爸出錢,在昆山買個小點的房子。有了后媽就有后爸。孩子小學期間上的寄宿學校。初中高中放學都是住班主任家里。其實我感覺也不幸福。因為孩子說他以后可不結婚。沒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