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底吧,我現在的姐夫沒結婚前和前女友有一個兒子。之前女方都不愿意讓我姐夫和孩子聯系,今年前女友中風了,說沒有勞動能力了,就叫兒子來昆山,住我姐姐家。說去打暑期工。然后和我女兒一起去立華彩印上班,我女上了一周,就不肯去了。說產線的主管,嫌她們干的活不太好,要返工,罵得太難聽了。我女就回家了。過了幾天,他兒子也不去了。然后偷摸著叫太倉的姑婆把自己接到太倉去玩了。說什么,在我姐家,又不讓抽煙,又不讓喝酒。過得特別沒意思。然后打電話叫我女兒去太倉玩。我女兒說自己電動車沒電,到我姐姐家想騎我姐姐的電動車去。把我姐姐氣得要命。我姐姐對我女兒說,他一身壞毛病,咱們跟他也不熟,他叫你去玩你就去呀。我們都不敢對他的人品打包票,他爸爸都不敢說他就對你沒壞心。。。。。。我真的會謝,十八歲,煙酒都來。他媽媽是嫌孩子毀得不夠快吧??因為高考才考了220分,填志愿的時候根本沒有學校好填。也是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