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①工作滿5年。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②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3年。
(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③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職業院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0年。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4年。
(3)取得符合專業④對應關系的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5)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并取得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6)取得經評估論證的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
(2)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并在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3)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4)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2年。
(5)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滿2年的技師學院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學生。
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
(2)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中級職稱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并在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3)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①相關職業是指企業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詢、管理研究等職業,下同。
②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是指勞動關系協調員等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職業功能具有關聯性的職業資格證書,下同。
③相關專業是指工商企業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勞動經濟、勞動關系等,下同。
④對應專業是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下同。
注釋:
1. 以上累計年限截至2024年9月30日。
2. 參加2023年11月、2024年5月全省統一認定初考單科未通過人員可直接申報補考;參加統一認定單科合格成績超過一年的考生須按《國家職業標準編制技術規程》規定及本申報條件重新申報認定。
勞動關系協調師申報條件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⑤工作滿5年。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⑥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3年。
(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⑦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職業院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0年。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 4 年。
(3)取得符合專業⑧對應關系的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5)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并取得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6)取得經評估論證的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
(2)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并在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3)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4)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2年。
(5)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滿2年的技師學院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學生。
⑤相關職業是指人力資源管理、勞動保障事務處理、社會工作等職業,下同。
⑥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是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勞動保障協理員、勞動保障專理員、社會工作者等與勞動關系協調員職業功能具有關聯性的職業資格證書,下同。
⑦相關專業是指勞動與社會保障、勞動經濟學、人力資源管理、工商企業管理、法學、社會學等專業,下同。
⑧對應專業是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下同。
注釋:
1. 以上累計年限截至2024年9月30日。
2. 參加2023年11月、2024年5月全省統一認定初考單科未通過人員可進行補考;參加統一認定單科合格成績超過一年的考生須按《國家職業標準編制技術規程》規定及本申報條件重新申報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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