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的路過。
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
1:
業委會不是居民們選出來的,
業委會是房本上有名字的全體業主們選出的,
但不一定是個個都在參與,
有的業主說管我毛事。
2:
物業服務價格,
是業委會代表廣大業主本著互利雙贏的原則,
面對社會上所有有資質的物業進行招標,
中標者得,
至于取最低者,
還是中間價格者,
要看招標原則了,
面對所有業主公示無異議或者反對,
即可執行。
但凡沒有招標或者談判,
價格比外面過高或者過低,
直接執行,
你們業主質疑是正確的。
3:
維修基金躺著,
和業主規約定的規則,
多少支出以下不需要業主大會批準,
一點沒有關系,
業委會日常的支出,
會動用公共收益解決,
維修基金的支取,
難度不是你可以想象的,
作為親歷過維修基金申請程序的參與者,
多年前我不敢這樣說,
現在這樣說,
相信會得到多數人的認同。
4:
決定讓一個人做上業委會主任的,
除了參選并成功入選的業委會幾個團隊成員,
還有最后被投票選為主任和副職的成員,
每個人都有投別人,
或者投自己的權利
因為唱票完畢產生的業委會,
按照要求,
幾個人必須現場馬上投票,
選出正副兩個主任。
而整個業委會團隊,
是廣大業主投票產生的(業主大會),
所以,
倒回來說,
最大的權力者,
業主自己!
但凡沒有業主大會選出的業委會,
法律效力就存疑了,
按照你內文之意,
貴小區似乎就沒有經由業主大會產生的業委會。
5:
假如你有家物業公司,
你應該把目前在服務的小區,
盡可能的提供令人基本滿意的服務,
有所口碑后,
一旦參與別的小區物業招標,
前期的資質分,
能加分不少。
即使你依靠個人交情能進去了,
只想賺錢不顧業主感受,
也會很快被業主趕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