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翻建好后北面過道被鄰居私自搭建圍欄并種植素菜,溝通無果尋找村委會調解,11月14日三方調解后村委會工作人員給出答復:這茬蔬菜收割后不再種植,圍欄將在一兩周內拆除。



房屋翻建審批時由于我家長度不夠村委會工作人員(就是調解人)讓我們和東邊自留地主家溝通好,長度好像就差4厘米還是5厘米忘了,當時也是多次扯皮最后付了3000房子建足尺寸并把過道2米改成3米

過了半個月始終無人來處理,再次找到調解人說在走流程,后續多次詢問就是拖字訣始終不給處理,打12345投訴回復說并無過道!找調解人理論,我問他審批時我家房子長度不夠為什么要和東邊自留地主家溝通,北面過道被侵占了又說沒有過道,他回復說98年宅基地不是他做的讓我去找當時辦理的人!還說他去打聽了解過了說并沒有過道!打聽了解難道比政府下發的土地使用證書都厲害嗎?
以上所說均有錄音為證
表達能力有限如有疑問盡可詢問
現在已經換了一個工作人員在處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