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的同事,有一個妻管嚴姓劉,生了一兒一女。兒子比我大幾歲,女兒跟我一樣大。 我們小時候,住得單位的宿舍樓,最高是三樓,我家在三樓,他家住我們后面一幢二樓。
那時候我們沒有什么娛樂活動 。她家里天天鬧騰得很。老是她媽媽追著她爸爸打,跑到街上老遠。我們放暑假的時候,天天把一堆小孩子帶到家里來玩。大點的孩子一起打撲克,小點的就一起在我媽房間看電視。我媽有時煩得很,就把我們全趕出去玩。說我們三個小傻瓜。別人家里都不讓我們去看電視,我們天天帶小孩子回家看。
有一天我把他兄妹兩個帶到家里打了個轉,我爸爸回來就發現放在床席子下面的五塊錢被偷了。那時候我爸爸一個月工資才80塊錢。五塊錢已經可以買好幾斤米。當時肉都只賣一塊多一斤。我爸爸就去找他爸爸了。她哥哥還不承認拿了錢。結果她爸爸說叫我爸爸先回家,他來觀察一下。兩兄妹平常沒有零花錢的。這天兩人拿著五塊錢跑到小賣部買糖吃。被她爸爸抓了個現形。他爸爸把五塊錢還給我爸,把她哥哥狠狠一頓揍。然后我媽媽說以后不要叫他兩來我們家玩了。其實她哥比我們大那么多,我們平常也不跟她哥哥玩的。跟她也不玩,因為她媽媽管得太嚴,從來不給零花錢,她沒有零食吃。光吃我們的,我們感覺太吃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