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圍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統文化等題材且能體現蘇州文化元素的微短劇劇本,給予扶持。鼓勵經營主體開展微短劇劇本創作,對入選國家廣電總局網絡視聽精品創作傳播工程、原創網絡視聽節目征集展播、網絡視聽節目年度推優目錄等國家級、省級榮譽且上線播出的,經審核,給予版權方每部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獎勵。
對我市企業作為第一出品方的微短劇項目,在頭部網絡微短劇視聽平臺播出并達到良好效果的,經審核,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的20%給予扶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鼓勵在蘇州取景拍攝制作微短劇,推進微短劇與古城古鎮、山水園林、現代都市、商業消費等深度融合。對蘇州元素突出且促進蘇州旅游宣傳的微短劇,經審核,給予每集1萬元獎勵,每部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支持新引進和新設立微短劇平臺區域總部或功能性總部,培育微短劇平臺企業,對發展較好的列為蘇州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對象。對在頭部網絡視聽平臺上線播出,達到一定規模并取得良好發行效果的,經審核,按照不超過10%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鼓勵企業與海外傳播渠道加強合作,拓展微短劇的多語種海外市場,開展內容創作、制作技術、發行播映等方面國際合作,鼓勵申報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并按照有關政策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達到一定出口規模的微短劇企業,經審核,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鼓勵網絡文學、MCN機構將優質IP轉化為微短劇產品,鼓勵電商平臺探索微短劇多元商業模式,帶動版權、MCN、IP衍生、第三方服務商等配套集聚。對納入我市規模以上文化企業統計的微短劇企業,企業規模增速超過20%的,經審核,按照增量的10%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首次納入我市規模以上文化企業統計的微短劇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支持各地規劃建設微短劇產業園區,吸引微短劇制作、發行、后期、演員經紀、器材租賃、知識產權保護等上下游企業入駐,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產業集聚效應。對我市新建或改建以服務微短劇攝制作為主要業態的園區、基地項目,項目實際投資額超500萬元的,經審核,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的10%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企業在微短劇制作加強人工智能、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等新技術應用,鼓勵企業引進先進的拍攝設備、后期制作軟件和技術,提升微短劇的制作質量和效率。對微短劇企業購置研發設備,經審核,按照不超過新設備購置額的10%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搭建蘇州市微短劇產業服務平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等,整合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等各方資源,為微短劇企業提供協拍服務、政策咨詢、項目申報、人才培訓、技術支持、金融服務等一站式綜合服務。定期組織行業交流活動,開展微短劇產業發展趨勢、政策法規、技術創新、內容創作等分享交流。
充分發揮蘇州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引導作用,統籌資金用于支持微短劇產業發展。支持用好文化產業投資基金、貸款貼息等金融政策,加大文化金融支持力度。用好姑蘇宣傳文化人才相關政策,加大對微短劇人才引進的支持力度,支持高端人才申報蘇州市姑蘇宣傳文化特聘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等人才項目。建立微短劇人才培養基地,完善企業、平臺、高校等多方交流合作機制,探索構建產學研用融合的微短劇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優化申報流程,簡化審批手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主動開展惠企政策兌付,對名單類、資格認定類的項目主動開展“免申即享”,對數據校核類的項目實施“直達快享”,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集體審議后,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撥付流程,將資金直接發放企業。
本政策措施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和兌現,資金管理和使用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同一事項或項目符合市級財政多個支持政策的,均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不得重復申報。
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1月16日起施行。